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阳江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考生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拟加分考生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7月22日至25日
受理单位: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二环路208号 邮编:529525 联系电话:3166700,传真:223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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