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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调(转)任程序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8-15 17:12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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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送调(转)任材料。调入单位根据《阳江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调任、转任实施办法》(阳办发[2008]17号)的规定和要求,确定调(转)任职位、条件及拟调(转)任人选,在完成相关程序后将下列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注:材料①至⑥送公务员管理科,材料⑦至⑨送综合计划与政策法规科。

  ①调入单位要求调(转)任的函件。内容包含调(转)任理由、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拟任职务所需资格条件、拟调(转)人选的基本情况等;

  ②《公务员转任审批表》或《公务员调任审批表》;

  (一式三份,可到阳江人才网下载);

  ③调入单位的“三定”方案(如果是调任,还需提供调出单位的“三定”方案);

  ④调入单位对拟调(转)任人选的近期考察材料(含德、能、勤、绩、廉的表现及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等);

  ⑤拟调(转)任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公务员登记表(上述证书证件如果是复印件,需加盖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的公章)和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体检表,必要时还需提供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政情况说明;

  ⑥空缺编制使用卡(在市编办办理);

  ⑦调入单位申请增人的函件;

  ⑧《单位信息表》(电子文档);

  ⑨《增人申请表》(一份,可到阳江人才网下载)。

  2、审核、调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科室收齐调入单位的调(转)任材料后在二个工作日内对该单位的职位空缺情况、当年调(转)任计划和拟调(转)人员的基本情况等进行审核。如果符合公务员调(转)任条件要求,则在一个工作日内直接向调入单位发放《增人计划卡》并向调出单位发出调档函,否则将材料退回报送单位。

  3、复核、报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科室收到拟调(转)任人员的个人档案后在二个工作日内对其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如果符合公务员调(转)任条件要求,则报送市政府审批,否则将个人档案退回原单位,其他材料退回报送单位并注销《增人计划卡》。

  4、办理调(转)任手续。如果市政府同意调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科室收到市政府的批复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向调出单位发商调函;收到调出单位的行政(调动)介绍信后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调入单位到来办理公务员调(转)任手续。如果市政府不同意调动,则将个人档案退回原单位,其他材料退回报送单位并注销《增人计划卡》。

  说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动按上述程序进行。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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