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人社发〔2011〕150号
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贯彻实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1年市直有关单位抽调干部参加业务培训班计划>的通知》(阳组通[2011]22号)要求,我局拟从7月起举办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学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
(二)学习《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低碳知识与低碳广东》等课程。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1年7月起,每期集中脱产学习3天。具体开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式
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本年度公需科目培训的依据。
五、培训费用
按照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每人每期收取培训费和教材资料费共100元。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二)请及时填写好《阳江市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于2011年7月8日前到我局培训教育科办理报名和缴费等手续。
联系电话:3165469 联系人:姚锦欣
传真号码:2231277 邮箱:yj2231044@163.com
附件:阳江市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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