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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广东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粤人发〔2007〕64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07-02-20 18:11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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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省直各局以上单位:

    现将《2007年广东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培训教育处反映。

   

   

                      广东省人事厅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

   

  (联系人:倪木炎,联系电话:020-83133997,传真:83134944)

   

   

  2007年广东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十一五”政府公务员培训纲要》、人事部《关于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意见》和《2006年—2010年广东省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培训教育工作,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核心,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继续完善培训教育法规制度,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参训率和培训质量,实现质量、规模和效益的统一,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的富裕安康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总任务,突出能力建设,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依法培训,坚持改革创新,确保培训教育工作更加贴近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更加贴近能力建设的需要,更加贴近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要求,向培训教育要素质、要能力、要形象,实现培训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地持续发展,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努力。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重点开展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培训。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认识和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紧迫性、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使全体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统一认识、明确目标、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2007年着重抓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全员培训。通过培训,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掌握本系统、本行业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基本常识、原则和方法;有效捕捉带倾向性、潜在性的问题,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面对突发公共事件,保持头脑清醒、处置得当,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和危害。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培养一批政府机关熟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培养一批熟练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技术的专家。

(二)强化一线执法公务员和基层公务员培训。要依法保障一线执法公务员和基层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机会和权益,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对一线执法公务员着重开展公共服务、依法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行政效率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对县和乡镇公务员进行以依法办事、服务群众、提高执行法律政策、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围绕促进社区协调发展目标,对街道等基层单位公务员开展以依法办事、加强社会管理、发展社区事业等内容的培训。要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的培训,着力提高其运用法律法规、提供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处理复杂问题等能力,努力造就一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三)大力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认真落实《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纲要》,以实施“653工程”为契机,以高研班为抓手,围绕我省着重发展九大产业、十大重点突破的关键技术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卓有成效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继续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努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能力、研究能力、业务能力,尤其是自主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四)加强对优秀年轻人才的培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六大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为依托,以七个“百名”专项培训和与韩国京畿道互派培训及芬兰、瑞典公共管理专题研修班等重要培训项目为抓手,加大对优秀年轻人才培养的力度。

(五)抓好公务员对口培训。在继续做好人事部下达的对口培训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粤发〔2002〕1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本省对口培训工作。总结推广佛山市人事局2006年专门追加财政经费,与清远市对口培训100名科级公务员的经验。要求负责对口支援的市按时完成省下达的对口培训计划(附件2),确保培训目标的实现。

    三、保障措施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培训教育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训教育工作。自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又颁布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十一五”政府公务员培训纲要。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

省委、省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培训教育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高度重视培训教育工作,亲自为我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系列教材题写序言,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逐步加大干部培训投入,完善干部培训制度,加强干部培训考核,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要求,努力开创培训教育工作新局面。黄华华省长十分重视和支持培训教育工作,把公务员培训列为出访欧洲的重要议题,亲自与芬兰总理提出合作开展公务员培训项目,并达成共识。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同志都十分关心和支持培训教育工作。

当前,我省培训教育工作正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难得机遇。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培训教育工作,从人才强省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培训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大投入,确保培训教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全省各级人事部门要把握培训教育工作的大好时机,乘势而上,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视与支持,努力提升服务大局的工作意识和能力,把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建设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尽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狠抓落实,抓出成效,推动我省培训教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扎扎实实做好重点培训项目。要把实施重点培训项目作为抓手,整体推进培训教育工作。我厅在办好原有项目的基础上,今年将启动七个“百名”专项培训工作。即:1、百名窗口岗位主任科员公共服务培训班。选调100名省直机关年轻、有培养前途的主任科员进行以公共服务和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的培训。2、百名政府应急管理骨干研讨班。选调100名省直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业务骨干,进行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3、百名应急管理专家研修班。选调100名省直企事业单位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专门人才,进行以应急处理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培训。4、百名市县人事局长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研修班。着重研讨当代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人事人才业务。5、百名人事处长人事业务培训班。对省直机关人事处长进行以人事管理业务为主要内容的培训。6、百名培训管理者培训班。选调100名省直机关和市、县机关负责培训工作的管理者,进行以现代培训理论、培训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力争在3-5年内对从事培训教育工作的人员轮训一遍,不断提高其组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7、百名骨干教师进修班。与广东行政学院联合培训100名市、县行政学院和省级培训教育基地的骨干教师,进行政治理论、师德修养、培训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请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制定本系统一线执法公务员专项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一线执法公务员的培训。

 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本计划确定的重点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制定培训方案,抓好实施,创造性地开展培训教育工作。

(三)加大力度办好高研班。认真执行人事部“653工程”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开展针对性强和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把高研班办成继续教育的示范班,使之成为高品位的学术、技术、信息交流的平台。2007年安排省级高新技术研修班150期,培训1万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扩大高研班资助力度,我厅择优资助50期优质高研班,每期给予资助金5000元至1万元,鼓励办好高研班。政府人事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举办一定数量的高研班。

(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营造培训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地持续发展的环境。各级人事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推进培训教育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依法开展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行业、各单位培训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和检查监督;认真组织学习和大力宣传公务员法等培训教育政策法规;大力宣传接受培训教育既是每个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不容侵犯,不断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又是每个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大力宣传组织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教育是每个用人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全社会培训教育的法制观念和水平;坚决查处违法违纪办班行为,打击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不正之风。

(五)切实抓紧做好教材编写工作。请省直各单位严格按照粤人发〔2007〕7号文件的要求,抓紧做好教材编写工作。教材编写请在2007年5月31日之前完成,并由各单位负责论证审核定稿。教材出版采用统一版式、统一开本、统一标识、统一序言。同时要抓紧公共必修科目教材的编写工作,重点开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等教材。

(六)进一步深化培训教育改革创新。一要抓好教学方法的改革,全面推行培训新方法。遵循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律,按照现代成人培训的新理念,针对学习需求的个性化、多样化、终身化的特点,以学员为中心,采取小班小组教学,运用情景模拟、头脑风暴、角色扮演、案例教学、经验分享式、管理游戏式、拓展训练、研讨互动等先进的教学方法,培养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开发学员的潜能。二要加强培训教育基地建设。整合培训教育资源,发挥各级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中心的主渠道作用,着重加强培训需求调研论证,开发培训教育项目,设计好课程,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培训教育资源,力求做到资源集约优化。制定我省培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确定一批省级培训教育基地。制定培训质量评估标准,加强培训质量评估和监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三要更新培训手段。广泛运用再现型传播媒体(幻灯、投影、电影、电视)、电子多媒体(录像带、磁盘、光盘)、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成果,为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四要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在进一步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在省直机关选聘一批兼职教师,各地也要在同级机关中选聘一批德才兼备、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的领导同志担任兼职教师。启动师资库建设工程,集聚优秀教师。根据教学需要配置最优的师资,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名师来广东讲学,把广东建设成为名师荟萃的大讲台,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

(七)建立健全培训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对培训教育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及时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对不履行职责、不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培训教育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全体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都要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达到培训目标。建立培训教育档案制度,将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情况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选拔任用和晋升职务或者职称的重要依据。加强培训证书登记管理。

 严格执行公务员培训纪律。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从录用之日起一年内不参加初任培训的不得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得提高工资等级;对晋升处级(含处级)以下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坚持先培训后任职,或者任职后一年内必须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我省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培〔1998〕4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粤府〔1997〕85号)的规定进行任职培训,从任职之日起一年内不参加任职培训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含)以上等次;公务员应当完成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培训课程,凡不参加培训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含)以上等次。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当分别选修公共必修科目和专业必修科目各1门,其中,公共必修科目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培训教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教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训教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教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教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科技论文写作教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新事业开发教程》等,专业必修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要把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执业资格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逾期初始注册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

(八)加强理论研究,充分发挥理论研究成果对培训教育工作的指导作用。深入开展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理论研究工作,探索和把握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建立和完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通用能力标准,注重学习和推广科学的培训教育理论,运用新理论、新方法指导培训教育工作。

(九)保证培训经费的投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各级政府必须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和省委关于“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有关规定,认真解决目前因经费不足制约培训教育工作发展这个瓶颈问题,把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依法保证法定培训项目得到落实。加强培训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在适当时候,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干部培训教育工作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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