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沈海高速开阳段扩建期间交通管理的建议》(第1244号)的会办通知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经组织市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未雨绸缪,及早部署。扩建前,我市公安部门组织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多次与辖区高速公路公司、路政大队以及扩建管理处的有关领导,召开工作会议,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就如何共同做好扩建期间交通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交通部门科学制定各种交通组织实施方案,通过各种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确保开阳高速公路扩建期间双向四车道通行,基本维持原有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
(二)加强管理,强化教育。扩建期间,市公安部门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路段按施工规范施工,对施工车辆的驾驶人和工地负责实施交通管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施工单位在新安装道路两旁铁丝网相隔一定距离留有应急出口通道。交通部门对扩建工程施工和高速公路营运进行有效隔离管理,各种施工车辆和材料均通过施工便道到达施工现场,从源头上有效减少扩建施工对营运高速公路通行能力的干扰。要求施工方在施工期间及时把各施工路段信息提前发布给公安交警等部门,通过互联网、微信平台和情报板等方式对外发布车流信息,让司乘人员及时掌握路况信息。同时督促施工方按照公路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做好原路面安全标志指引。施工方在施工期间,做好防尘措施,防止因施工造成原路面尘土飞扬;做好雨天防污染路面措施,以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
(三)严查严处,确保安全。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全警动员,严防死守,严密加强对扩建路段的巡逻管控。重点整治超速、违停、客运车辆超载、重型货车超载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营造严查严处态势。高速公路业主单位会同高速交警、路政及施工方等单位,做好保畅应急预案,制定包括重大节假日期间停止路面施工在内的多方联合应急预案,落实保障原路面车流畅通等相关措施。市交通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争取早日完成本项目扩建任务,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司乘人员营造安全、畅通的行车环境。
二、会办建议
针对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市将组织公安、交通部门采取以下措施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协调相关部门对施工路段限速进行调整。将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从每小时120公里调整为每小时100公里,其他机动车最高车速从每小时100公里调整为每小时90公里。
二是加强沈海高速开阳段扩建的安全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电台、报刊、微信微博以及路面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全方位开展安全宣传,提醒经过扩建路段的广大驾驶人注意安全驾驶。
三是加强扩建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警力联合交通执法、辖区路政、养护等部门强化扩建路段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旦发现立即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堵点,制定分流疏导方案,确保施工路段和周边道路安全畅顺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
(联系人:梁能起,联系电话:0662-233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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