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正常出入境,确保口岸通关安全顺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阳江港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划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因地制宜、有效封闭、有利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划定口岸限定区域。
二、阳江港口岸限定区域范围
(一)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码头口岸限定区域的范围为:以码头泊位前沿线为起点,往岸侧方向延伸15米。
(二)阳江良港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口岸限定区域的范围为:以码头泊位前沿线为起点,往岸侧方向延伸14米。
(三)广东保丰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口岸限定区域的范围为:以码头泊位前沿线为起点,往岸侧方向延伸15米。
(四)阳江市源强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口岸限定区域的范围为:以码头泊位前沿线为起点,往岸侧方向延伸15米。
(五)广东华厦阳西电厂配套码头口岸限定区域范围为:以码头卡口岗亭为起点,延伸至码头前沿区域。
根据阳江港口岸扩大开放及港口企业运营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已划定的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届时以最新通告内容为准。
三、口岸限定区域监管措施
(一)阳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口岸限定区域依法实施管理,维护口岸正常出境入境秩序,防范和打击各类口岸违法犯罪活动,对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秩序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阳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会同口岸有关管理部门通过物理隔离、电子门禁、电子围栏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封闭隔离,设置相应的通道、卡口或岗亭,设立口岸限定区域标识。
(三)阳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通过实地巡查、电子监控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管理,并会同口岸所在地公安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共同维护口岸正常出境入境秩序。必要时,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警戒。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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