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河东西村、黄村村、廉村村、良朝村、那棉村、平东村、石庙村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目的):国道G234线阳江市双捷桥至海陵大堤段改扩建工程(高新段)。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江城区平冈镇河东西村眉朗、棉羊、波罗元、垅尾元、坡墩、刘屋头经济合作社、河东西经济联合社;黄村村黄村经济合作社;廉村村台柳、台冯经济合作社;良朝村良村经济合作社;那棉村敖村、林村、郑村经济合作社;平东村湴坑、灰窑、深水垅、洋柏寨、月亮石经济合作社;石庙村圩仔关李、圩仔林屋、圩仔园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2.5549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江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自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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