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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阳府告〔2021〕17号)
来源: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04-15 14:37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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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闸坡镇北极村、莳元村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目的):阳江市江城区闸坡镇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闸坡镇北极村北极、里灶经济合作社,莳元村莳元经济联合社,莳元村岭脚、头元、那大、山门一、山门二、读村一、读村二、那站、新村、莳元一、莳元二、莳元三、莳元四、山芒下、南山、北洛一、北洛二、方塘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3056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江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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