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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阳江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办法》(阳府〔2023〕6号)部分内容的通知(阳府函〔2024〕230号)
来源:市府办 时间:2024-10-17 16:56 【字体: 】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停止执行阳江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办法》(阳府〔20236号)第十三条:享受本办法奖励政策的企业须承诺继续在本市连续经营不少于5年(自企业获得奖励之日起计算),否则须全额退回奖励资金”的规定。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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