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流程表(图)》《阳江市社会投资工业项目审批流程表(图)》《阳江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表(图)》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径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
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流程表
序号 | 审批 阶段 | 审批环节 | 审批单位 | 申请材料 | 法定审批 时限 | 办结期限 | 收费情况(含政府、中介等) | 备注 |
1 | 立项阶段 | 《项目建议书》审核 | 市发展改革局 | 1. 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2. 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附电子文档);3. 政府批准同意实施项目的文件。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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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 申请表、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原件);2.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3. 本年度有效计划投资批准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 相关部门意见;5. 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一份,电子文件;6. 总平面规划方案图(反映拟选址范围及拐点坐标),电子文件;7. 在城市规划发展区以外地区申请建设项目选址,应提交建设项目选址记者证报告;8.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 60 | 5 | 不收费 | 办结期限不包括公示召开听证会、专家会、城规委会所需的时间 | |
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市环境保护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申请材料如下: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表、承诺书;2. 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四份及电子版);3. 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对拟建项目的评估意见(纸质版四份及电子版);4. 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初审意见;5. 公众参与材料;6. 可能造成跨县级以上行政区环境影响的项目,有关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意见;7. 项目选址合法性文件;8. 属于扩建、改建、技术改造以及拟关闭的项目,须提供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验收审批许可文件;9.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 | 报告书:60个工作日 报告表:30个工作日 | 报告书:15个工作日 报告表: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办结时限不包括网上公告、公示及听证等特殊程序时限 | |
4 | 节能审查 | 市发展改革局 | 1. 项目节能审查申请文件;2. 项目节能报告。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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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市发展改革局 | 1.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2. 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附电子文档);3. 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预审意见、环评报告批复;4. 落实资金来源文件;5. 涉及水务、海洋、农业、林业、航道、水文等的需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意见;6. 须进行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项目,应提交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20 | 5 | 不收费 | 立项阶段“用地预审”审批环节与“选址意见书、环评审批审查、节能审查”并联办理。 | |
6 | 立项阶段 |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 市发展改革局 |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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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供地许可阶段 |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 申请表、申请函、授权委托书; 2.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经营执照》;3. 本年度有效计划投资批准文件和项目可行性报告;4. 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一份,电子文件。 | 60 | 8 | 不收费 | 办结期限不包括公示召开听证会、专家会、城规委会所需的时间 |
8 | 划拨供地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 市国土资源局 | 1. 申请书;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证明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办理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原件,境外的按规定经公证或认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 发改部门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规划为公园、绿地及市政道路项目用地的不需提交;5. 住建部门规划批准文件(复印件);6. 用地红线图;7. 完成征地的核查意见;8. 属有偿划拨的,还需由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核准应缴纳的划拨价款,由申请人在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前缴纳;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20 | 5 | 不收费 | 不含划拨批前公示及报市政府批准时间 | |
9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规划用地红线图)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 申请表、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原件);2.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3. 原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件〕或规划条件的附图、附件(复印件);4. 1:500现状地形图一份,电子文件;5. 村民住宅地应提交村民委员会证明;6. 村民预留经济发展用地应提交市土地管理部门意见:7. 通过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交:①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8. 属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项目应提交:①法院裁决书及委托拍卖文件;②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③被拍卖土地合法权属文件及附图;9. 历史用地补办应提交:建设用地的历史资料)如已领取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已领取的与相邻用地单位在用地界线上无争议的证明文件),另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10. 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同意临时用地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和总平面规划方案图(反映拟选址范围及拐点坐标),电子文件;11.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 60 | 8 | 不收费 | 办结期限不包括公示召开听证会、专家会、城规委会所需的时间 | |
10 | 供地许可阶段 | 不动产权证书 | 市国土资源局 |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决定书;4.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5. 依法应当纳税的,应当提交完税凭证;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20 | 5 | 非住宅项目缴纳登记费550元/宗、住宅项目缴纳登记费80元/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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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 |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审批(七图一书)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 申请表、申请书; | 60 | 20 | 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需提供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城管局计收)、人防费(市人防办计收)票据。依据《关于调整市区房地产开发及公建项目规划报建税费计算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阳住建〔2015〕28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4元/平方米计收。 |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审批、初步设计方案(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并联审批。 |
12 | 初步设计方案(单体)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 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 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证明,②法人法定代表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 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地形图》(及电子版)(复印件一份);5.《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或《房地产所有权证》(复印件)(如未领取《房地产所有权证》的扩建、改建工程须提供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 经我局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1套及电子版图;7. 建筑单体设计施工图 (盖章并核定建筑面积) 1式3套(包含现场公示1套)及电子版图;8. 效果图一式两份(日照、夜照);9. 申请书。 | 60 | ||||
1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及红线图;3. 建筑物《测量成果成图》;属市政工程的须提供其范围内和周边的现状图(1:500至1:2000,涉及地下管线工程的需提供工程所经过地段的地下管线现状图)及电子文件。 | 20 | ||||
14 | 民用建筑工程防空地下室审核表 | 市人防办 | 1.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申请(附符合粤人防〔2010〕23号文规定的缴纳防空易地建设费理由的证明材料); | 20 | 5 | 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建防空下室面积每平方1100元。企业项目减免省级收费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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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设计审核阶段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意见 | 市地震局 | 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件);2. 建设规划平面图(原件)(纸质及电子版);3. 委托书(一份);4. 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要提交安评报告。 |
| 2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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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 市公安消防局 |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2.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3. 申请人身份证;4.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5. 新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建筑,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6.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7. 消防设计文件;8. 设计图纸: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消防电气设计、消防给水、防烟排烟系统专业设计图纸等;9. 原建设工程有关消防资料(仅对扩建、改建、装修工程) 。 | 20 | 10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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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设计审核阶段 |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一、申请书。(原件1份) | 20 | 10 | 不收费 | 县(市、区)政府投资的中型以下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委托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 |
18 | 项目概算审批 | 市发展改革局 | 1. 概算审批申请书;2. 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3. 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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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施工图审查阶段 | 施工图审查意见合格书 | 市施工图审查中心 | 一、新建房屋建筑工程 说明:带下划线的文件资料是首次办理收件时必须收取的,不带下划线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市施工图审查中心出具审查意见之前补充。 | 15 | 大型工程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工程10个工作日。(如初审不合格还需复审,则复审办结时限为大型工程10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工程8个工作日。 | 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上限收费标准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 | 为加快前期进度,政府投资项目先提供审图委托书、勘察文件、结构计算书、节能计算书和施工图纸等技术性资料,由审图中心进行技术性审查。在出具图纸审查合格证前,建设单位完善相关管理部门审批意见文件。 |
20 | 施工预算审核 | 市财政局 | 1. 工程预算报审申请表一式三份;2. 项目批准建设等有关文件;3. 施工涉及图纸及说明(图纸须建设单位公章、审图中心专用章及设计院出图专用章);4. 工程预算书;5. 审核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建设单位须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 60 | 1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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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招投标阶段 |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备案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一、《阳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申请审查备案表》一式四份;二、《阳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一式三份;三、资料附件:1. 工程项目法人书面招标申请函;2. 发改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含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核准)复印件一份;3. 项目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工程项目须有关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4. 项目资金落实证明(不少于工程估算价的30%)原件一份;5. 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一份;6. 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7. 工程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8. 项目招标文件原件各一份;9. 工程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或(工程标底)原件一份;10. 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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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工程招投标进场申请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已通过招标管理部门备案)《阳江市建设工程招标备案表》;2.(已通过招标管理部门备案)(阳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3. 经审核的预算书和其他法定资料。 | 5 | 1 | 不收费 | 受理后,招标代理需公告20个工作日,公示3个工作日 | |
23 | 施工许可阶段 | 建设工程最高报价值备案 | 市工程造价站 | 1. 建设工程最高价值备案表(一式3份);2. 最高价值成果文件(包括财审结论、财政预算书);3.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复印件)。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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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 市工程造价站 |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一式四份);2.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3.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复印件);4. 投标文件复印件(附电子文档);5. 履约保函复印件。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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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施工许可阶段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 市质量安全监督站 | 建设单位: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一式四份、可从市住房规划建设局信息网下载);2.《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协议书(如果在施工合同中有注明的不用单独列出);4. 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各参建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5.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原件)6. 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和工程项目启用印章通知书;7. 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的工程项目人员职务任命及授权签字通知书。 | 20 | 5 | 不收费 | 第8点中的各专项质量及安全技术方案(含建筑节能)等可后补 |
26 | 施工许可阶段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办理条件:1.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 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 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5 | 4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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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竣工验收备案阶段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 市公安消防局 |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4. 与消防验收有关的竣工图纸,隐蔽工程记录;5.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6.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7.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8. 申请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9.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 20 | 8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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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 市散装水泥办 | 1.《阳江市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审查备案表》一式6份;2.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4. 建筑总平面图(或建设工程规划公示图);5. 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建筑电气节能设计说明,建筑设计总说明;6. 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节能施工方案;7. 现场施工图文件变更后经原审图机构重新审核通过文件和建筑节能专项整改后复检合格意见书;8. 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表;9.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主要材料、产品(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门窗、玻璃、空调和照明设备)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汇总表;10.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图像资料。 |
| 2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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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 申请文件(《阳江市建设工程(城市建/构筑物工程类)规划验收申请表》)和相关申请人证明文件;2. 经批准的规划平面图和规划设计条件要点(商品小区和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发项目需提供);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5. 土地权属证明材料;6. 批准的施工图纸;7. 工程竣工测量成果图及验线成果报告(已实施验线制度的项目需提供验线成果报告);8. 工程竣工图纸、现状彩照;9. 有关电子文件;10. 建设项目因特殊性需提拱的其它材料。 | 20 | 7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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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竣工验收备案阶段 | 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验收核准 | 市人防办 | 一、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核对,交复印件一份);2.《阳江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阳江市人防工程预验收意见书》(原件复核,交复印件一份);3.《阳江市人防工程竣工备案申报表》(一式两份);4. 防空地下室的竣工图(总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顶板及围护结构图、地下室风、水、电图及战时封堵及安装图);5. 孔口防护和设备安装(含风、水、电、防化、消防)的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表;6. 人防设备、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材料检查报告;7.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由阳江市有资格的房产测量单位提供测绘成果,原件复核,交复印件一份);8. 测绘单位绘制的防空地下室平面位置定位图(A4图幅,转角处标明竣工时城市坐标,并加盖测绘单位印章,原件复核,交复印件一份);9.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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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六份);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原件);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7.《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原件);8.《质量检查报告》(原件);9.《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10.《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11. 环保部门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12.《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13. 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14. 电梯使用登记证(复印件);1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工程质监机构提供);16.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原件);17. 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审核意见书(原件)(2013年4月1日后通过工程设计图审查的新建住宅建筑和商业楼要提供);18. 造价审核表(原件);19. 市政工程需提供《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复印件);20. 档案预验收意见(原件);21.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如人防意见书)。 | 15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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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竣工验收备案阶段 | 工程结算审核 | 市财政局 | 1. 工程预算报审申请表一式三份;2. 项目批准建设等有关文件;3. 招标文件(含补充资料、地质资料及交底、答疑纪要);4. 招标文件(含预算书、报价函、报价清单);5. 中标通知书;6. 工程承包合同、协议。补充协议;7. 竣工验收报告;8. 工程竣工图纸(应由甲方工地代表、监理、涉及单位签章确认);9. 工程变更通知书;(1)设计变更通知书(应由甲方工地代表、监理、设计单位签章确认);(2)其它变更通知书(应由甲方工地代表、监理、签章确认);10.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应由甲方工地代表、监理、设计单位签章确认);11. 现场签证资料(应由甲方工地代表、监理、设计单位签章确认);12. 工程结算书;13. 审核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建设单位须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 60 | 2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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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建设工程工程结算备案 | 市工程造价站 | 1.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复印件(原件核对);2. 完整的工程 竣工结算书(附电子文档);3. 调整工程合同价的相关结算资料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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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 市财政局 |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 | 60 | 1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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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社会投资工业项目审批流程表
序号 | 审批阶段 | 审批环节 | 审批单位 | 申请材料 | 法定审批 时限 | 办结期限 | 收费情况(含政府、中介等) | 备注 |
1 | 用地审批环节 | 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 市国土资源局 | 1. 申请书;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办理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原件,境外的按规定经公证或认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 土地使用权交易成交确认书;6. 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7. 完税凭证。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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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立项阶段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 申请表、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原件);2.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3. 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申请报告;4. 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一份,电子文件;5. 拟选址用地范围四至图(反映拟选址范围及拐点坐标),电子文件;6. 在城市规划发展区以外地区申请建设项目选址,应提交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 60 | 5 | 不收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
3 | 项目立项阶段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 | 市环境保护局 | 1. 申请报告;2. 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登记表);3. 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编制的评估意见;4.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复印件,已有营业执照因变更或扩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5. 场所使用证明和场所功能证明(1)在已建建筑物内经营,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证)或区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该建筑物使用功能说明;(2)涉及土建,提交国土部门核发的用地红线图复印件或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资料;6. 拟建项目位于县(市、区)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总量指标证明及初审意见;7. 属于扩建、改建及技术改造的项目,须提供原项目审批、验收审批许可文件;8. 其它材料(1)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需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2)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先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3)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9. 属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的,需提供污染防治技术方案。 | (报告书)60、(报告表)30 | (报告书)15、(报告表)8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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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节能审查 | 市发展改革局 | 1. 项目节能审查申请书;2. 项目节能报告。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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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 申请表、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原件);2.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3. 用地范围四至图,电子文件;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件]或规划条件的附图;5. 1:500现状地形图一份,电子文件;6.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 60 | 8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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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备案 | 市发展改革局 | 1.《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表》;2. 节能审查意见(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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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 市发展改革局 | 1. 项目申请报告;2. 规划选址意见、环评审批文件、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用地已落实的证明材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意见、节能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等材料;3. 项目自有资金证明。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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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项目立项阶段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 市国土资源局 |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办理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原件,境外的按规定经公证或认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5.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6. 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 | 20 | 8(含3个工作日勘察时间) | 不动产登记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收费标准为: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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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规划设计阶段 |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 市发展改革局 | 1.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和项目核准意见;2.《建设单位招标基本情况表》。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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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阳江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1)《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2)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 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5.《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或《房地产所有权证》(如未领取《房地产所有权证》的扩建、改建工程须提供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6. 经市住房规划建设局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1套及电子版图;7. 建筑单体设计施工图(盖章并核定建筑面积)1式3套(包含现场公示1套)及电子版图;8. 必须提供两个以上不同风格的设计方案及效果图(A2大小尺寸)、电子版图,如属城市主干道沿街建筑的需提供夜景灯光效果图及装修亮化说明;9. 小区规划鸟瞰图(A2大小尺寸)及电子版图(一付)。注:以上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要核对原件 | 60 | 10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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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规划设计阶段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阳江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及红线图 (复印件一份);3. 使用土地有关证明文件;4. 建筑物测量成果成图(复印件一份);5.《人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或《阳江市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缴款凭证。注: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 20 | 8(含3个工作日勘察时间) | 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需提供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城管局计收)、人防费(市人防办计收)票据。依据《关于调整市区房地产开发及公建项目规划报建税费计算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阳住建〔2015〕28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4元/平方米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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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规划设计阶段 | 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许可 | 市人防办 | 一、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许可: | 20 | 8 | 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1. 防空地下室设计费每平方25元(中介);2.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图费5元每平方(中介);3. 防空地下室施工监理费15元每平方(中介)。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建防空下室面积每平方1100元。企业项目减免省级收费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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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 市公安消防局 |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3. 申请人身份证;4.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5. 新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建筑,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6.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7. 消防设计文件;8. 设计图纸: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消防电气设计、消防给水、防烟排烟系统专业设计图纸等;9. 原建设工程有关消防资料(仅对扩建、改建、装修工程)。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2.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3. 申请人身份证;4.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5. 新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建筑,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6.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7. 消防设计文件;8. 设计图纸: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消防电气设计、消防给水、防烟排烟系统专业设计图纸等;9. 原建设工程有关消防资料(仅对扩建、改建、装修工程)。 | 20 | 10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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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施工许可阶段 | 施工图审查 | 审图机构 | 一、新建房屋建筑工程:1.《施工图审查委托书》一份;2. 根据各级人民政府或计划、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必须办理的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和规划、消防、环保、地震、防雷等专业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一份,原件经核对无误后退回建设单位);3. 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一份,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原件)和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二份(需加盖出图章和注册章);4. 结构计算书一份(封面必须注明计算软件名称及授权序号);5. 节能计算书及相关的审查、备案附表各一份(必须加盖出图专用章);6. 按省政府《关于加强重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规定,须进行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项目,应提交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7. 勘察、设计合同副本各一份及已付勘察、设计费用证明(发票或银行转账回执)复印件各一份。 二、房屋建筑装修改造(加固)、扩建项目:1.《施工图审查委托书》一份;2. 根据各级人民政府或计划、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必须办理的项目立项、消防、环保等专业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一份,原件经核对无误后退回建设单位);3. 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二份(需加盖出图章和注册章),原有建筑竣工图、施工图、结构计算书、工程质量验收证明资料或近期房屋结构鉴定评估报告一份;4. 与装修改造(加固)、扩建工程相关的结构安全验算计算书一份(封面必须注明计算软件名称及授权序号);5. 节能计算书及相关的审查、备案附表各一份(必须加盖出图专用章);6. 设计合同副本一份及已付设计费用证明(发票或银行转账回执)复印件各一份。 | 15 | 大型工程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工程10个工作日。(如初审不合格还需复审,则复审办结时限为大型工程10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工程8个工作日。 | 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上限收费标准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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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备案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一、《阳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申请审查备案表》一式肆份;二、《阳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一式肆份;三、资料附件:1. 工程项目法人书面招标申请函;2. 发改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含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核准)原件一份;3. 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工程项目须有关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各一份(原件一份);4. 项目资金落实证明(不少于工程估算价的30%)原件一份;5. 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数》原件一份;6. 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7. 工程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8. 项目招标文件原件各一份;9. 工程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或(工程标底)原件一份;10. 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注:建筑企业办理阳江市诚信登记手续(打印件)。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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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施工许可阶段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 市质量安全监督站 | 建设单位: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一式四份、可从市住建局信息网下载);2. 《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协议书(如果在施工合同中有注明的不用单独列出);4. 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各参建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5.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原件)6. 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和工程项目启用印章通知书;7.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的工程项目人员职务任命及授权签字通知书。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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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施工许可阶段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一份; | 15 | 4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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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竣工验收阶段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具有相关资质第三方机构 |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与验收申请报告(表、登记卡)》(原件3份,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本);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2份,验原件);3.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验原件);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1份);5. 污染防治设施试运行的环保审查意见、记录及自检报告(复印件2份,验原件)(需要试运行的项目提供);6. 污染防治设施技术方案(复印件2份)。7. 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复印件2份);8. 环保管理应急预案(复印件2份);9. 环境保护设施及厂(场)区的排水管网图(应包括厂(场)区雨污分流、处理站、总排污口位置等情况(复印件2份);10. 项目施工期间的检测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1份);11. 项目施工期间排污费缴交凭证(复印件2份)。 要求提交的材料(以下资料复印件2份,验原件):1. 有工程监理的,需提交工程监理总结报告;2.企业有危险废物产生的,需提交相应的资料说明危险废物的去向,如危险废物转移合同;3. 企业有工业废水产生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的,需提交工业废水转移报批表;4. 企业有使用活性炭的,需提交相应的资料说明更换的活性炭的去向,如活性炭回收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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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竣工验收阶段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 市公安消防局 |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4. 与消防验收有关的竣工图纸,隐蔽工程记录;5.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6.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7.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8. 申请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9.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 20 | 8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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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阳江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和相关申请人证明文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1)《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2)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文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5. 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6. 工程竣工图纸;7. 与工程实体相符的现场相片;8. 有关电子文件;9. 其他需提交材料。 | 20 | 10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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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验收核准 | 市人防办 | 一、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1. 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验收备案申请表;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 人防主管部门出具的《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4.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意见;5. 防空地下室竣工图纸资料(含建筑、结构、通风、给排水、电气等);6. 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验收记录;7.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 防护设备安装单位签署的设备安装质量保修书;9.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含防空地下室面积测绘报告、凡是没有执行《阳江市人防工程图纸会审、技术交底、隐蔽验收工作制度(暂行)》(阳人防通〔2016〕32号)的,都必须提交防空地下室结构检测报告);10.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11. 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预案;12.《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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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竣工验收阶段 | 工程竣工验收 | 市质量安全监督站 |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6版) |
| 7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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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六份);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原件);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7.《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原件);8.《质量检查报告》(原件);9.《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10.《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11. 环保部门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12.《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13. 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14. 电梯使用登记证(复印件);15.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工程质监机构提供);16.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原件);17. 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审核意见书(原件)(2013年4月1日后通过工程设计图审查的新建住宅建筑和商业楼要提供);18. 造价审核表(原件);19. 市政工程需提供《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复印件);20. 档案预验收意见(原件);21.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如人防意见书)。 | 15 | 7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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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房屋权属初始登记 | 市国土资源局 |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5. 房屋已竣工的材料;6. 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7.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8.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9. 房屋地址证明(若需)。 | 30 | 8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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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表
序号 | 审批阶段 | 审批环节 | 审批单位 | 申请材料 | 法定审批 时限 | 办结期限 | 收费情况 (含政府、中介等) | 备注 |
1 | 用地审批阶段 | 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 市国土资源局 | 1. 申请书;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办理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原件,境外的按规定经公证或认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 土地使用权交易成交确认书;6. 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7. 完税凭证。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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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立项阶段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 申请表、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原件);2.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3. 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申请报告;4. 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一份,电子文件;5. 拟选址用地范围四至图(反映拟选址范围及拐点坐标),电子文件;6. 在城市规划发展区以外地区申请建设项目选址,应提交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 60 | 5 | 不收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
3 | 项目立项阶段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 | 市环境保护局 | 1. 申请报告。2. 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登记表)。3. 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编制的评估意见。4.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复印件,已有营业执照因变更或扩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5. 场所使用证明和场所功能证明:(1)在已建建筑物内经营,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证)或区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该建筑物使用功能说明;(2)涉及土建,提交国土部门核发的用地红线图复印件或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资料。6. 拟建项目位于县(市、区)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总量指标证明及初审意见。7. 属于扩建、改建及技术改造的项目,须提供原项目审批、验收审批许可文件。8. 其它材料:(1)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需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2)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先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3)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9. 属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的,需提供污染防治技术方案。 | (报告书)60、(报告表)30 | (报告书)15、(报告表)8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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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节能审查 | 市发展改革局 | 项目节能报告(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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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 申请书、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原件);2.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3. 用地范围四至图,电子文件;4. 原住建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件)或规划条件的附图、附件(复印件);5. 1:500现状地形图一份,电子文件;6. 挂牌成交确认书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 60 | 8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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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项目备案 | 市发展改革局 | 1.《广东省企业项目备案信息表》;2. 项目节能报告(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 项目相关资料;5. 外商投资项目还需要提供中外投资各方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及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等其他相关材料。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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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项目立项阶段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 市国土资源局 |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办理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原件,境外的按规定经公证或认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5.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6. 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 | 20 | 8(含3个工作日勘察时间) | 不动产登记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收费标准为: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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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规划设计阶段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阳江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1)《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2)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 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5.《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或《房地产所有权证》(如未领取《房地产所有权证》的扩建、改建工程须提供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6. 经市住房规划建设局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1套及电子版图;7. 建筑单体设计施工图(盖章并核定建筑面积)1式3套(包含现场公示1套)及电子版图;8. 必须提供两个以上不同风格的设计方案及效果图(A2大小尺寸)、电子版图,如属城市主干道沿街建筑的需提供夜景灯光效果图及装修亮化说明;9. 小区规划鸟瞰图(A2大小尺寸)及电子版图(一付)。注:以上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要核对原件。 | 60 | 10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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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规划设计阶段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阳江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及红线图 (复印件一份);3. 使用土地有关证明文件;4. 建筑物测量成果成图(复印件一份);5.《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或《阳江市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缴款凭证。注: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 20 | 8(含3个工作日勘察时间) | 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需提供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城管局计收)、人防费(市人防办计收)票据。依据《关于调整市区房地产开发及公建项目规划报建税费计算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阳住建〔2015〕28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4元/平方米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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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规划设计阶段 | 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许可 | 市人防办 | 一、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许可: | 20 | 8 | 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1. 防空地下室设计费每平方25元(中介);2.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图费5元每平方(中介);3. 防空地下室施工监理费15元每平方(中介)。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建防空下室面积每平方1100元。企业项目减免省级收费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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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 市公安消防局 |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3. 申请人身份证;4.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5. 新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建筑,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6.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7. 消防设计文件;8. 设计图纸: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消防电气设计、消防给水、防烟排烟系统专业设计图纸等;9. 原建设工程有关消防资料(仅对扩建、改建、装修工程)。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2.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3. 申请人身份证;4.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5. 新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建筑,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6.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7. 消防设计文件;8. 设计图纸: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消防电气设计、消防给水、防烟排烟系统专业设计图纸等;9. 原建设工程有关消防资料(仅对扩建、改建、装修工程)。 | 20 | 10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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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施工许可阶段 | 施工图审查 | 审图机构 | 一、新建房屋建筑工程: | 15 | 大型工程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工程10个工作日。(如初审不合格还需复审,则复审办结时限为大型工程10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工程8个工作日。 | 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上限收费标准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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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直接发包备案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 工程直接发包申请函(原件1份);2. 发展改革部门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4. 图纸审查报告(二次装修须出具消防部门意见)(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5. 工程预算造价成果文件(原件1份);6. 承包人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7. 承包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8. 发包人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9.《阳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一式3份。注:建筑企业办理阳江市诚信登记手续(打印件)。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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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施工许可阶段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 市质量安全监督站 | 建设单位: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一式四份、可从市住房规划建设局信息网下载);2.《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协议书(如果在施工合同中有注明的不用单独列出);4. 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各参建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5.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原件)6. 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和工程项目启用印章通知书;7. 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的工程项目人员职务任命及授权签字通知书。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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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施工许可阶段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一份;2.《国土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4.《阳江市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非招标方式发包的提交招标管理部门出具的发包备案意见;5. 审图合格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6.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项目负责人委托书;7.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项目负责人委托书;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项目负责人委托书;9.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项目负责人委托书;10. 项目总监任命书;11. 建设工程资金到位证明;1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13. 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14. 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15.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16. 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17.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委托书;18. 建筑施工企业的开户银行出具的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银行收款凭证。 | 15 | 4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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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预售及竣工验收阶段 | 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阳江市商品房预售申请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下载);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复印件);8. 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出具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证明;9.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二份)及分层平面图(A3规格,需盖有住建局相关专用印章)(复印件);10.商品房预售方案;11.预售商品房房号表及其套内面积价目表; 12.房地产预测绘成果报告;13.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商品房装修标准、公用面积分摊办法)、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14.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备案回执(或协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同意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15.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和资金来源计划书;16.预售款监管协议书(市住房规划建设网站下载); 17.其他证件资料(如门牌卡、楼盘规划坐标、立项批文、小区命名批复、委托书等)。 注:上述证件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负责。 | 15 | 8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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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按揭抵押登记 | 市国土资源局 | 1. 银行合同;2. 商品房买卖合同;3. 身份证;4. 商品房预购证明;5. 公司委托书;6. 预告登记证明;7. 预售证;8. 国土证;9. 门牌卡;10. 银行申请书。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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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预售及竣工验收阶段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具有相关资质第三方机构 |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与验收申请报告(表、登记卡)》(原件3份,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本);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2份,验原件)3.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验原件);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1份);5. 污染防治设施技术方案;6. 环境保护设施及厂(场)区的排水管网图(应包括厂(场)区)雨污分流、处理站位置、总排放口位置等情况(复印件3份);7. 项目施工期间的监测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1份);8. 项目施工期间排污费缴交凭证(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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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 市公安消防局 |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20 | 8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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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阳江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和相关申请人证明文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1)《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2)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文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5. 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6. 工程竣工图纸;7. 与工程实体相符的现场相片;8. 有关电子文件;9. 其他需提交材料。 | 20 | 10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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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预售及竣工验收阶段 | 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验收核准 | 市人防办 | 一、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1. 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验收备案申请表;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 人防主管部门出具的《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4.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意见;5. 防空地下室竣工图纸资料(含建筑、结构、通风、给排水、电气等);6. 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验收记录;7.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 防护设备安装单位签署的设备安装质量保修书;9.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含防空地下室面积测绘报告、凡是没有执行《阳江市人防工程图纸会审、技术交底、隐蔽验收工作制度(暂行)》(阳人防通〔2016〕32号)的,都必须提交防空地下室结构检测报告);10.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11. 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预案;12.《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20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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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光纤到户验收备案 | 阳江通建办 | 一、文本文件:1.《阳江市住宅区、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宇光纤到户通信设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1份;2.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3. 施工委托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4. 开发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四方签字的小区光纤到户验收合证书及验收测试记录表各1份。 |
| 5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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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工程竣工验收 | 市质量安全监督站 |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6版) |
| 7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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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预售及竣工验收阶段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六份);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原件);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7.《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原件);8.《质量检查报告》(原件);9.《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10.《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11. 环保部门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12.《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13. 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14. 电梯使用登记证(复印件);1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工程质监机构提供);16.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原件);17. 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审核意见书(原件)(2013年4月1日后通过工程设计图审查的新建住宅建筑和商业楼要提供);18. 造价审核表(原件);19. 市政工程需提供《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复印件);20. 档案预验收意见(原件);21.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如人防意见书)。 | 15 | 7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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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办理商品房权属登记 | 市国土资源局 | 1. 申请书;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 有效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6. 国土证;7. 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8.《环保验收文件》。 | 30 | 8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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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分户办理房地产权证 | 市国土资源局 |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5. 房屋已竣工的材料;6. 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7.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8.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9. 房屋地址证明(若需)。 | 30 | 8 | 不收费 | 30件以内,8个工作日;30-80件,15个工作日;80-200件,20个工作日;200件以上,按实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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