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府办〔2008〕2号
转发市交通局关于阳江市2008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局制定的《阳江市2008年春运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径向市春运办(设在市交通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阳江市2008年春运工作方案
(市交通局 二○○八年一月八日)
2008年春运从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共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为做好2008年我市公路、水路春运工作,根据省春运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准备工作的通知》(粤经贸交通〔2006〕1082号)及省交通厅《广东省公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原则,以“安全、便利、快捷、有序”为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提高交通运输组织能力、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共同打造“和谐春运”,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从提高执政能力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把春运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2008年全市公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同意调整市春运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名单如下:
组 长:岑国健(副市长)
副组长:苏玉均(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家礼(市交通局局长)
冯富基(市经贸局局长)
张家文(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施元志(市安监局)、容振标(市教育局)、邵延峰(市公安局)、蒙冠友(市民政局)、莫国驱(市劳动保障局)、谢瑞祥(市交通局)、黄浩新(市卫生局)、莫益霞(市物价局)、曾泰(市公路局)、于刚(阳江航道局)、黄业科(市工商局)、周昌钧(阳江海事局)
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全市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陈家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春运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联系电话:0662-3130162、0662-3130160(传真)。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由春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实行24小时春运值班、投诉电话,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将春运领导小组及春运办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于2008年1月18日前报市春运办。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和防患意识,提前做好春运应急预案的健全完善工作。2008年春运应急预案重点内容如下:发生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发生群体性聚众闹事的应急预案;天气恶劣,旅客大量滞留的应急预案;发生恐怖事件的应急预案等。要做好春运可能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并针对排查结果及早加以妥善解决;对一些群体性事件多发的行业(如出租车行业),要提前采取措施化解矛盾,确保行业稳定。各级春运工作的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三、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春运工作任务繁重,影响广泛,意义重大,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认真做好春运各项工作,确保春运顺利进行。
(一)合理安排运力,确保春运顺畅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通过深入细致地调查核实,摸清旅客的流量、流时和流向,准确掌握客源情况,科学组织运力,制定周密的运输组织方案和应急运力预案。在确保现有正常运力的基础上,积极挖掘本地区现有运输企业潜力。督促各运输企业严格按运行计划安排运力,正班、加班、包车要按时按量到位发出,不得无故失班、停班、减班,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还要统筹安排好重点生产和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经济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需要。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组织学生及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经贸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油品供应情况,做好有关计划和通报工作,防止因油品紧张影响春运工作。
(二)强化春运安全和管理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切实做好运输安全工作。春运开始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春运期间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运输设备日常的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辆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在继续抓好防止公路客车严重超载的同时,要进一步巩固治理车辆超载超限成果,确保道路畅通。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广大驾驶员、乘务员的宣传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自觉做到不超时、不超速、不疲劳驾驶,防止事故发生。
交通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的管理职责,严把春运准入关,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参加春运的车船技术审查关,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发放春运证;要切实加强客运站场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客运站、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严禁车辆超载出站,加强对“三品”的查堵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海事部门等,加强对水路和乡镇渡口渡船的运输安全管理,坚决查处农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渡运行为,严禁在恶劣水况和气象条件下从事渡运,确保乡镇渡运安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客运、超长途客运和包车客运的春运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包车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督促包车企业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和驾驶员监管制度。
公安部门要按照省公安厅和省交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春运IC卡的使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营运客车的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化管理,提高路面执勤人员对车辆进行交通安全检查的工作效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道路安全的路面监控,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行为;要做好春运前对客车的临检工作,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及其它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与春运。继续加大对农村客运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严禁农用车、拖拉机及其它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参加春运,确保农民群众出行安全。要加强治安管理,对运输沿线、车站及周边地区进行治安整顿,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
各级公路、航道管理部门要及早对全市道路标志标线、危桥和危险路(航)段进行检查,对可能影响春运行驶安全的应及时解决和加以完善;要做好公路、航道的维护,制定施工路段、航段保障畅通的有力措施,加强施工路段的现场指挥,保证公路、航道的安全畅通。对可能影响畅通的施工路段,除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管理外,还应提前向社会告知,并提供可选择绕道的公路线路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动态信息。公路收费站要开足通道,缩短收费时间,提高通行能力,确保运输畅通。
各运输企业要认真做好自查自检工作。对所有参加春运车船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船技术状况良好。加强对司乘人员的综合素质、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禁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提高服务水平
为全面提升道路运输运输行业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广大旅客,特别是农民工返乡问题,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保证农民工平安返乡和提高服务质量作为今年春运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对春运期间农民返乡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方案,要以人为本,为农民工提供价优质廉的服务质量。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在运输站场、站点增设防寒保暖设施,延长售票时间。同时,开展便民服务,组织送票上门,提供上门售票服务,及时发布运输信息,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和落实工作,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要在保证安全运输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准点率,保持良好的运行秩序。物价部门要配合运管部门做好票价稳定工作,加强对春运票价的监管,组织人员检查各客运站在售票场所公布主要线路车型基价和春运票价的执行情况。
(四)加强运营秩序整治
各有关部门要对参加春运的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教育,提高执法水平,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治理公路“三乱”的关系,一方面加大对春运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要严格管理,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文明服务,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发生违规违纪现象。交通部门要着重打击无证经营、宰客、甩客、欺行霸市、倒卖客源、站外组客等行为,要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充分发挥联合整治的威力,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重要路段的巡查,及时处理发生的交通堵塞,重点维护好车站等人员集散地的治安秩序。
(五)防控疾病流行
冬春是呼吸道疾病易发季节,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大,密度高,易于疾病传播。因此,各级卫生、疾病防控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防疾工作;民政部门配合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运输部门要努力做好车站、码头和运输工具的环境卫生以及消毒和通风工作,配置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有效预防、控制传染性流行疾病发生和传播,防止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
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宣传发动工作是春运工作的首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的舆论正面导向作用,大张旗鼓宣传春运车船安全管理规定,运力情况,运价政策,旅客乘车须知等,引导旅客有序流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新闻媒介要及时报导春运动态及好人好事,争取社会各界对春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对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严重违章违法经营者进行曝光,同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稳妥解决,营造一个搞好春运工作的大环境。
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信息和要情通报制度,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信息畅通。春运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全面工作,及时总结反映春运中的一些亮点工作,至少形成5篇以上专项材料报市春运办。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并将春运工作总结,于春运结束后2日内送市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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