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印发阳江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46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10-08-20 11:55 【字体: 】 浏览量:-
转载分享: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阳江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14号),设立阳江市卫生局,为阳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的职责。

  1. 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2. 取消食品卫生许可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1. 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划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 将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管理的职责划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划入和增加的职责。

  1. 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市卫生局。

  2.增加组织拟订药物政策,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职责。加强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三)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四)规划并指导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六)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七)指导、监督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八)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九)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护理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十一)组织实施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二)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评审。

  (十三)依法监督管理全市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协调全市无偿献血。

  (十四)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动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建设。

  (十五)组织医疗卫生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卫生援外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市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七)组织指导全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订卫生工作重大政策,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接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信访、后勤管理等工作;开展医疗卫生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卫生信息化和卫生统计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

  拟订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负责医疗设备、医用耗材招标工作;监管市级卫生事业经费、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和国有资产;协同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指导基层卫生机构建设;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组织协调与指导各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爱卫办。

  负责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负责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和卫生镇、村活动;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

  拟订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的政策、规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农村卫生、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人员实施准入管理;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

  (六)医政科(市公民无偿献血办公室)。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指导实施;承担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的有关工作;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市无偿献血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献血、用血工作。

  (七)科技教育科。

  拟订全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医药科研攻关项目;指导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医学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参与指导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工作。

  (八)卫生法制与监督科。

  承办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起草、审核相关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听证等法制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的卫生监督管理;承担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和承担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查处和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

  (九)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工作。

  (十)中医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中医科研项目和中医药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疗机构,对其它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拟订并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研究和实验室的建设。

  (十一)人事科。

  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卫生局公务员管理和民兵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3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五、其他事项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市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市卫生局依权限负责监督和指导职业病危害企业落实职业健康监护措施,规范职业病预防、保健、检查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组织职业卫生评价并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核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相关文件:


文档附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