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印发阳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44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10-08-20 11:52 【字体: 】 浏览量:-
转载分享: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阳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14号),设立阳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阳江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市卫生局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划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职责。

  (四)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组织本市工矿商贸行业实施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情况。

  (九)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本市的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三)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会务、文电、档案、保密、财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党群等工作;负责重大调研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稿起草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的制订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和管理有关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交流和合作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研究拟订考核指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奖励活动,监督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执法监察科(阳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支队)。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地方性政策;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工作;承办信访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监察工作;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举报投诉、有关部门移交、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参与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及分析工作。

  (三)监督管理一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电力、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相关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范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相关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四)监督管理二科。

  依法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经营许可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相关标准化工作;参与调查处理相关伤亡事故。

  (五)应急救援科(阳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按照市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检查、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接报处置以及信息化建设;分析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接受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等。

  四、人员编制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另行核定)。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3名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五、其他事项

  (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积极配合,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依权限负责监督和指导职业病危害企业落实职业健康监护措施,规范职业病预防、保健、检查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组织职业卫生评价并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核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阳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阳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相关文件:


文档附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