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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物联网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阳府办〔2014〕11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5-09 17:12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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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物联网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工信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8

 

  阳江市物联网发展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物联网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351号)和《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物联网建设智慧广东的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粤经信信息〔2011900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物联网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统筹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依托主要城区和产业园区,通过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试点示范带动,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物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和发展物联网产业,推动物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及产品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全面推广和集成应用,实现经济社会运行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智慧阳江。

  (二)发展目标

  力争用35年时间,利用我市电信运营商的技术和服务优势,发展城市物联网,提升城市生活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程度,建成我市物联网示范区。积极培育12家在全市具有影响力的系统集成企业、自主创新的物联网企业,扶持一批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物联网运营和服务企业,打造包括产品研发与生产、软件开发、集成服务、系统运营与应用服务的物联网产业链。在工业、农业、商贸、市政和民生服务等经济社会重要领域建成一批应用示范工程,“智慧城市”建设在我市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物联网基础设施

  加快下一代网络(NGN)建设,部署新一代互联网(IPV6)建设,为物联网的发展提供网络基础支撑。大力发展第三代无线通信网(3G)和新一代移动通信(LTE4G等)网络,加快推进无线局域网(WLAN,包括WiFi等)在重点区域和公共场所的部署,优化提升光纤宽带网络,建设下一代互联网基础设施,加快城市光纤到楼入户,农村宽带进乡入村。深入推进三网融合,推动数字家庭发展。〔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国电信阳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阳江分公司、中国联通阳江分公司〕

  (二)建设物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加快物联网公共支撑平台建设,支持电信运营商、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等参与我市云计算平台建设,发展公共云计算基础服务。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构建市政务云计算中心,提供按需申请、弹性服务的信息基础服务资源,并为市民和企事业单位提供部分公有云服务,促进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通过统一的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管理和监控,形成支撑物联网应用的基础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政管办、市电子政务办)

  (三)深化智慧城市普及应用

  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城市建设各领域的普及应用,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和民众智慧生活品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需求为导向,支持电信运营商、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等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注重示范引领,重点推进“平安阳江”、“数字城管”、“无线电力抄表”、“工商e通”、“物流管理”、“车辆定位”、“无线POS”、“位置通”、“翼机通”、“漠阳通”等示范工程建设,强化应用集成与业务协同。推广信息化应用规模,利用物联网技术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加快推动公共服务向街道社区延伸,开展智慧社区试点,提升社区智慧应用水平。推广智慧社区便民服务,深化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智慧菜篮、互动电视等智慧应用,推动水电、燃气等家庭能源物联网监控节能。〔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国电信阳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阳江分公司、中国联通阳江分公司〕

  (四)推进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做好示范应用工程,促进经济快速转型发展。以提高重点产业的资源利用率和运营效率为目标,将物联网技术逐步渗透融入到我市相关支柱产业各个环节,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推进建设智能生产、运营、管理等示范工程。

  1. 深化工业生产领域物联网应用。促进工业生产智能化和销售网络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在五金制造、装备制造等领域重点选择2-3个企业率先示范,突破感知制造业发展瓶颈,支持建设阳江市国家五金刀剪标准技术信息中心,推进物联网服务业发展。大力支持信息化园区建设,对园区进行光缆覆盖、无线网络覆盖和网上平台建设、支撑。支持电信运营商根据企业需求,量身制定信息化解决方案,通过“翼机通”、“企业彩云”、企业资源管理软件等多种信息化产品,帮助企业实现信息化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拓展销售市场,提升企业效益。〔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中国电信阳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阳江分公司、中国联通阳江分公司〕

  2. 推进农渔业生产领域物联网应用。在养殖、食品加工业范围内选择2-3个龙头企业,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种植、养殖、监管溯源、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示范应用,实现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智能化。积极参与省农产品物联网监管溯源体系建设,利用省农村特色产品信息化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完善食品安全供应链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网络和无线宽带网络规划建设,提升城乡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继续实施“信息兴农”工程,借助传感网络技术,完善综合信息服务站、信息化体验点和农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农业农村信息采集、处理、管理、决策智能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海洋渔业局、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电信阳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阳江分公司、中国联通阳江分公司)

  3. 加快商贸服务领域物联网应用。利用射频识别(RFID)、二维码识别、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设备,开发和实施商贸流通产业物品流转、库存管理、消防管理、停车诱导等方面的应用系统。以阳江国际五金刀剪商贸城为典型示范应用企业,支持打造我市五刀剪商贸流通业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智能化管理,提高运营效率,树立商贸流通品牌。结合“广货网上行”活动,开展商贸物联网应用,发展智慧商务。支持我市运营企业为部分公交车、出租车、零售商户安装“岭南通.漠江通”、“GPS车辆定位/调度”、“漠阳通”等,繁荣商贸流通,便捷市民生活,提高城市品位,提升阳江城市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

  4. 加快政府公共服务智能化。运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管理等新技术整合改造重大电子政务外网和便民服务系统,重点提升“阳江网上办事大厅”、“市12345综合服务热线统一话务平台”等综合政务信息平台服务能力。通过视频监控、道路监控、电梯监控和一卡通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公共监控平台,重点推动“智能交通系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运营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联动公安、路政、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重点实施城市消防、道路抢险、应急救援等工程,积极推进“平安阳江”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政管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应急办、市电子政务办)

  5. 推动物联网在社会民生服务领域应用。发展智慧民生服务,支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开展“阳江教育视频网”、“校校通”、“班班通”、“中小学多媒体互动教研教学平台”等信息化应用。完善医疗卫生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基于物联网的健康检测与实时监护、统一预约挂号、双向转诊、食品药品监管等示范应用,大力发展面向农村基层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家政、医疗护理机构协同信息服务。加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和“居民健康卡”功能对接、信息共享、应用整合。拓展移动支付及IC卡小额金融支付应用,大力推进金融IC卡、“漠阳通”卡等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多应用。发展智慧旅游,建设“阳江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推进一批数字化景区建设,提供景区介绍、吃、住、路况、娱乐项目、优惠、投诉反馈等项目的信息,提高我市旅游知名度。(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旅游外侨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由市科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参与,建立物联网发展协调机制。抓紧研究制订推进物联网发展的规划与政策,加强全市物联网发展宏观指导,推进相关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市、县沟通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检查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计划。积极落实省物联网发展战略部署,在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的指导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实施扶持政策

  充分利用现有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产业发展、产学研、技术改造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物联网发展,鼓励社会对物联网相关产业投资。研究制定我市包括财税、土地、招商引资、人才等方面的物联网发展扶持政策。在财政资金安排上重点在物联网规划、平台建设、应用示范、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对物联网发展的重大专项支持,在符合用地政策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物联网产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三)强化人才培养

  积极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市进行物联网成果转化或创办物联网成长型企业。对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人才、高层管理人员及复合型人才等物联网高端人才在户籍、税收、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研发和产业集聚带动人才集聚的机制,扩大对外开发和交流,引进技术和创业团队,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配套企业来我市共谋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

  (四)优化发展环境

  加强政策规划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省、市发展物联网的政策和措施,通过新闻媒体等媒介、专家讲座等形式广泛普及物联网知识,营造物联网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体系,积极搭建产业服务平台,为物联网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拓宽投融资服务渠道,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投向物联网产业,创造有利于物联网发展的投融资环境。(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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