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政府纠风办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2005年我市纠风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第五次全会、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市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市政府第二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要求,以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改革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为建设开放阳江、活力阳江、诚信阳江、绿色阳江、平安阳江作出新的贡献。
一、主要任务
(一)认真解决好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要不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坚决遏制征收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切实解决好企业违法排污、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筑工程质量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二)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巩固和完善中小学“一费制”收费办法。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政策,加强对招生计划、录取、收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或与学位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乱收费行为。
加强对高校收费监管,稳定高校收费标准,坚决禁止高校以任何理由降分招生高收费以及向学生收取“点招费”、“赞助费”、“扩招费”、“转专业费”、“医疗保险费”等国家和省统一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严禁学校以“改学分制”或在毕业前帮助联系就业单位为名乱收费。
坚决禁止基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以及强行要求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报刊、学习用具和生活用品等。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划拨经费的规范管理。严肃查处挪用、截留、挤占或平调教育经费等行为。
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听证和公示、收费巡查督导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大力推进校务公开,通过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单位”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三)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无回扣、无红包、无开单提成、无滥检查、无乱收费”为考核标准的争创“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活动。强化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医疗服务行为、服务质量的督查;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质量评估、合理用药监督、医生外出会诊监督、群众评议评估、医德考评归档等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发挥医疗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医疗行业自律的有效机制。
继续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00%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条件的镇医疗机构要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应招标的药品100%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药品,严格按规定的作价办法进行零售作价,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完善药品招投标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中介机构参与代理的竞争机制,加强对招标采购全过程和后续工作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规避招标、违规操作、不履行合同、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以及串通投标、商业贿赂、向投标企业乱收费等违纪违法行为。积极推行网上采购,规范操作规程。积极推进高值医疗设备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和试剂的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总结经验。
全面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统一和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坚持和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公示制、住院费用清单制、医药费用查询制,增加收费透明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政策,规范药品审批行为。认真治理虚假医疗和药品广告,净化医药市场。严密监控中药材专业市场,防止已取缔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死灰复燃。推进农村药品质量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四)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要继续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办法》(粤办发〔2004〕10号),加强对涉农收费工作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继续抓好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的审计监督,继续开展以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村建房、办证、外出务工以及农业供水、供电、农机服务、生猪屠宰等方面违规收费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加强对现行涉农收费的审核、监督,预防挪用、挤占和贪污村集体财产现象的发生。坚决纠正各种伤农、坑农行为,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各种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全面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等制度,逐步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
(五)认真开展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工作
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含主管和挂靠管理的协会、学会以及各种社会团体)要认真清理各自在2004年和2005年已办或计划开办的各种形式的培训班项目,凡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许可项目已废止或已修改的、运用或者借助党政机关的权力和威信强制要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加的、违反工商登记和价格审批有关规定的,要一律予以取消;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扩大培训范围或违规收费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培训办班项目逐一进行登记,摸清底数,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议,并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争取在一年内切断主管部门与培训办班项目的利益联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
(六)深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加强对各县(市、区)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县级治理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建立治理工作年度考评制度,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和公路“三乱”易发多发时期以及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路“三乱”行为。加强依法上路执法队伍建设,明确职责权限,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依规继续清理整顿路桥收费站和道路检查站。继续清理各类涉车收费,进一步规范车辆通行费管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的措施和途径,逐步建立起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成果。
(七)治理交通运输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
坚决纠正和依法查处汽车客运、航运、铁路运输、出租汽车服务中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认真整顿汽车维修市场秩序,坚决纠正和查处“质次价高”、欺诈消费者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交通运输服务窗口和服务人员以权谋私、以职谋私的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运输市场秩序的整顿,清理无牌无证经营、取缔非法站点、规范货运配载市场,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秩序和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为社会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环保、舒适的运输服务。
(八)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问题
认真落实《广东省全面实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的意见》,巩固治理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已取得的成效,进一步规范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加强对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用各种行政手段摊派或变相摊派报刊征订任务的行为。
(九)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县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对执收、执罚单位收费和罚没财物的监管力度,促进依法执罚工作。加大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小金库”行为的查处力度。
(十)加大对各种非法收费项目的审核清理工作力度
重点对市直机关、省驻阳江机关及其属下事业单位(包括各种学会、协会等)所收取的各种中介服务收费、经营性收费和强制性收费,以及各种与行政许可相关的收费项目进行审核清理,审核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一)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各行业、各部门要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抓住群众反映的突出不正之风问题,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以“奉献社会、服务于民”为主题,积极创建基层单位示范点,深入开展向省中医院和好医生王玲以及“窗口之星”学习活动,不断总结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促进部门和行业风气明显改观,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和文明行业。按照《广东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并抓好财政、民政、人口计生、电信部门和行业进行行风评议“回头查”活动。要积极探索评议工作的科学评价体系,注重评议效果,强化评议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创新评议载体,力争于2005年6月在新闻媒体开通“政风行风热线”,以促进政风行建设,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切实解决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以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市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部门纠风工作责任制,抓机关带基层,建立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的有效机制,促进部门和行业的风气明显好转。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巩固减轻企业负担、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还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自行选题立项开展纠风专项治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政府廉政工作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继续发挥纠风专项治理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按照《关于市直有关部门落实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阳责任制〔2005〕1号)的要求,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级监察部门和纠风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有关部门抓好各项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充分发挥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组织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其它部门和行业都要把纠风工作纳入业务管理和各项政策措施之中,制定纠风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
(二)加强检查、严肃执纪
2005年全市纠风工作的重点是坚决遏制征收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切实解决好企业违法排污、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筑工程质量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对以下方面尤其要加大检查力度: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收费及治理情况;规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的情况;镇(街道)及基层站所向农民收取各种费用情况;治整顿理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违反规定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情况;公路“三乱”易发多发地区和蔬菜运输“绿色通道”;汽车客运、航运、铁路运输、出租汽车服务中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的情况。要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坚决予以查处,并有选择地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三)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
认真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在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加大预防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打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
要针对不正之风易发多发领域和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抓紧制定科学、严密、可操作性强的政策规定,尽快形成较为完善的预防不正之风制度体系。凡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从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等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以规范权力正确行使为重点,加强自下而上的内部监督,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进行有序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群众团体和特邀监察员在纠风和行风建设中的民主监督作用,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形成畅通、快捷的纠风信息反馈系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纠风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改革为统领,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不断消除产生不正之风的体制、机制或制度性因素,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解决不正之风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努力解决纠风工作的深层次问题。
(四)严格管理,切实提高纠风工作机构自身素质
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要刻苦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扩大知识面,强化法纪观念;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保持队伍的纯洁性;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政策,文明执纪;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坚持依法依纪纠风,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维护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严肃性;要严格掌握政策,把教育与惩处、防范与查处结合起来,做到宽严相济;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纠风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主题词:监察 廉政建设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有关部委办局,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阳江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阳江职业技术学院,中央、省驻阳江各单位。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一秘书科 2005年5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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