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府办〔2007〕42号
江城区、阳东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市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建设和谐阳江,针对市区道路交通现状,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现将《阳江市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径向市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反映。
                         
二○○七年七月二日
阳江市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提高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市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为建设和谐阳江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执法为民,以人为本原则,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促进市民树立现代交通文明意识和建设文明城市为总体目标,从2007年7月1日起,用两年时间,广泛发动市民参与,通过综合治理,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全面推进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为构建平安、和谐阳江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机构
市成立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周乐荣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苏玉均、冯方亮、黄太健,江城区常务副区长雷双富,阳东县副县长梁崇边,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家文为副组长,江城区、阳东县人民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市纠风办、共青团市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市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城监大队、市残联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张家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电话:3414103,传真:3419466)。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市政管理局、江城区府办和阳东县府办抽调,综合治理期间常驻办公室工作。
三、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江城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区管市政道路的综合治理,保证道路路面完整、交通安全设施齐全完善,并负责金山路和国道325线尤鱼头至白沙路段沿线公路两侧的环境综合治理,教育市民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阳东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东风四路、新江东路的综合治理,保证道路路面完整、交通安全设施齐全完善,并教育市民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引导市民树立现代交通文明意识。
(四)市纠风办主要负责协调、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严格按法律规定开展治理工作。
(五)共青团市委主要负责在青年群体中开展摒弃交通陋习、倡导交通文明活动,组织团员青年义务上路劝阻交通违法,宣传交通安全。
(六)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影响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严格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七)市安监局主要负责协调各部门建立、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组织对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倒查追究。
(八)市建设局主要负责审核市区道路建设项目,保证交通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协调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建设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九)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在市区总体规划框架下,组织编制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组织市区大型项目建设对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并作出相应调整。
(十)市市政管理局主要负责修复损毁城市道路、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修剪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绿化树木及绿化带,保证市区道路照明。
(十一)市交通局主要负责加强营运车辆、公共汽车、出租车行业管理。
(十二)市公路局主要负责对国道325线东城至白沙环岛段交通设施治理,落实金山路石湾路口、西平路口、尤鱼头桥路口的整治工作。
(十三)市教育局主要负责组织在中、小学及幼儿园建立交通安全常识日常教学和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制, 并努力通过学生影响家长遵守交通规则。
(十四)市财政局主要负责落实整治专项经费并将每年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维护经费专款专用。
(十五)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对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主要负责对销售机动车产品不开具正式发票的工商企业进行管理。
(十七)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加强沿路、沿街商业场所经营管理者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依法处理从事非法拼装车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产品行为。
(十八)市城监大队主要负责取缔占道经营、占道集市、占道施工、拆除沿路沿街违章建筑、违章广告标牌,清理路障,规范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
(十九)市残联会主要负责协调残疾人更换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车,加强对残疾人交通安全教育。
(二十)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负责本单位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并依法履行相关责任。
四、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加强调研,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确保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1、针对市区交通拥堵,展开交通调查,结合交通发展需求,设置道路中央隔离设施,合理解决车辆调头,在旧城区组织单向交通,组织编制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该项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协助。
2、对当前市区多个交通堵塞以及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交叉路口交通情况进行论证,拟定具体解决方案,对相关路口进行渠化及信号灯控制管理,对目前渠化路进行合理改进,结合路口实际,科学调整信控方式及配时,提高路口通行能力,解决路段与路口通行能力不协调问题,重新组织交通流,进行合理分流,努力提高市区路网通行效率。该项工作由市规划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市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协助。
3、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调查,完善相关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该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协助。
4、对市区路网内支路进行调查,修复破损路面,完善相关交通安全设施,优化道路网络。该项工作由江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公安局、市市政管理局协助。
5、对国道325线东城至白沙环岛路段交通现状进行调研,拟将扩建为双向六车道,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在麻演规划南北走向次干道,设置规范的信控平交路口,改造金山路石湾路口、西平路口、尤鱼头桥路口。该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路局、市规划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阳东县人民政府协助。
6、清理、修剪遮挡交通标志绿化树,修剪影响交通安全绿化隔离设施,保证道路尤其是交叉路口夜间照明。该项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市公安局协助。
7、编制每年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预算,纳入市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证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有效维护。该项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协助。
(二)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树立现代交通文明。
1、扩大交通安全公益宣传面,加强“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引导交通参与者逐步养成良好的行走、骑车、行车、停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习惯。该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公安局协助。
2、加强青年群体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在各级团组织中开展从我做起、摒弃交通陋习、倡导交通文明活动,组织评选交通文明示范单位;组织团员青年义务上路协助交警执勤,劝阻交通违法,宣传交通安全。该项工作由共青团市委负责,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协助。
3、将交通安全常识纳入中、小学及幼儿园日常教学内容,组织小手拉大手、全家遵守交通规则活动,努力通过学生影响家长遵守交通规则。建立学校交通安全责任制,将学生交通违法纳入学生个人品德记录,将学生交通违法情况纳入学校及领导的考核内容。该项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协助。
4、加强重点驾驶人和重点行业驾驶人的管理,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要严格参加学习和考试,对营运客车、出租车驾驶人要形成经常性安全学习制度,加强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该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负责。
5、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加强本单位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将交通违法记录纳入个人业绩考核。该项工作由各相关单位负责。
(三)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确保道路通行秩序有序、畅通。
1、开展摩托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加快摩托车道的调研和设置工作,尽快在东风路、建设路非机动车道设置摩托车道,并加强管理。加大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行驶、冲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等影响交通安全及通告秩序的交通行为查处力度。该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市政管理局协助。
2、开展取缔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加大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机动车在市区道路行驶及非法拼装车辆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该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城监大队、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残联会、市质监局协助。
3、开展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尽快明确非机动车管理模式,报告市政府审核批准。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行驶,依法取缔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行为,严格查处驾驶电动自行车占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该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协助。
4、开展公交车、出租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合理调整公交线路,完善公交站点的候车设施,合理设置车站、大型商业场所出租车停车辆候客点,规范出租车候客停放秩序。强化公交车、出租车的车容车貌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严格查处非法营运以及公交车、出租车拒载、乱停乱放、冲红灯、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该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
5、开展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清理占用停车场、变更停车场使用性质违法行为,合理扩建、增建停车场,通过调研,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路段增设路侧停车泊位,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加大对停车泊位、摩托车停放区的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严格查处不按规定停车违法行为。该工作由市规划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市政管理局、市城监大队协助。
6、开展清理占道经营、占道摆卖行为专项整治。清理占道经营、占道摆卖行为,强化入室经营,严格查处无证经营、乱摆乱卖违法行为。清理临街商铺沿路沿街自行设置的路障以及路侧广告牌。该项工作由市城监大队负责,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协助。
7、开展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专项整治。保证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完整,完善行人过街设施,规范非机动车、行人的通行行为,组织义务安全员上路执勤,纠正、劝阻非机动车、行人冲红灯、随意横穿道路的违法行为,严格查处非机动车安装动力装置、占道行驶违法行为。该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共青团市委、市市政管理局、市城监大队协助。
8、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通行秩序。按“实际出发,区别对待,严格管理,适当放开”的原则,加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登记注册,教育、劝导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车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纠正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车、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车占道行驶违法行为。该项工作由市残联会牵头,市公安局协助。
五、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次综合治理采取按部门职责分工、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各相关单位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边治理边完善边提高的方式进行。整治行动从2007年7月 1日起,为期两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7月1日至 31日)
宣传部门展开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目标,提出阶段性的措施和要求。7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7年8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
各成员单位根据具体实施方案,集中力量,逐项落实整治措施,阶段性治理工作小结请于每季度末上报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下一季度主要工作,建立交通安全责任机制,各专项完成整治后要形成长效协调管理机制,规范日常管理。
1、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区交通调查,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工作,2008年6月30日前组织专家审议报请市政府审批实施。
2、2007年9月30日前集中清理非法占道,完成市区相关路口渠化改造、摩托车道以及路侧停车泊位设置,完善市区主、次干道交通安全设施和公交站点候车设施;完善、形成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相关内容,教育部门建立学校交通安全责任制。
3、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完善市区区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成公交车、出租车行驶秩序和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完成更换残疾人机动车;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建立、完善交通安全责任制,长期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4、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规范残疾人机动车通行秩序;完成金山路相关路口渠化改造;完成部分停车场建设。
5、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摩托车以及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专项整治;完成市区停车场建设;完成国道325线麻演段改造。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6月1日至30日)
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总结经验,表彰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请于2009年6月20日前上报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关系到全社会,关系到每一个人,道路交通秩序的好坏影响到城市的形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阳江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建设和谐交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组织实施。
(二)明确任务,依法履行职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相互配合。各有关部门必须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的责任,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确保治理目标的实现。
(三)突出重点,按步实施。建设可持续发展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尽快完成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由专家论证、政府批准后实施,完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渠道畅通,保证道路通行条件。开展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市民现代交通意识,树立“车让人、车让车、人让车”的现代交通文明意识。依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市民参与。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综合治理宣传,开辟专题讨论专栏,大张旗鼓地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交通违法的危害和开展综合治理的意义。通过展示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教育市民遵章守法、安全出行,促使市民自觉抵制交通违法、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调动市民制止、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形成全民支持,全社会参与,摒弃交通陋习,树立交通文明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强检查督导,切实抓出成效。各部门要加强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责任到人,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检查综合治理情况,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治理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推诿扯皮、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确保抓出实效。
(六)加强信息反馈,严格报告制度。请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于7月5日前报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小结、工作总结要按时上报,重大情况及工作中遇到问题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