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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17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10-06-03 15:01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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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14号),设立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阳江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市卫生局。

  (三)将市卫生局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简称消费环节)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增加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的餐饮服务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制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四)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组织开展相关产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

  (五)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六)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

  (七)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八)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指导本地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装备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统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信息、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督察督办、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党群、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建、装备规划、财务计划;负责机关经费收支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监察法规科。

  承办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起草、审核相关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听证等法制工作;拟订局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制度;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法制工作。

  (三)食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消费环节食品的餐饮服务许可;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四)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科。

  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的执行;指导实施保健品、化妆品检测与评价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本地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业务工作。

  (五)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国家药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临床试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特殊药品;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药物滥用的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药品流通监管科。

  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监测药品广告。

  (七)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承担医疗器械注册有关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监测医疗器械广告。

  (八)稽查科(稽查分局)。

  组织查处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协调开展相关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产品召回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有关方面的稽查工作。

  四、人员编制

  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另行核定)。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后勤服务人数4名。

  五、其他事项

  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消费环节食品的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管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六、附则

  本规定由阳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阳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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