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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及时化解矛盾保持出租车行业稳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05〕203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05-12-08 10:13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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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及时化解矛盾保持出租车行业稳定的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五年十二月七日

 

 

及时化解矛盾保持出租车行业稳定的工作方案

 

我市出租车罢驶和出租司机群体上访事件,暴露了我市出租车行业存在不少的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如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扰乱运输市场和交通安全秩序;个别职能部门未能落实国家扶持出租车行业减轻经营者负担政策;出租车企业内部经济关系不够合理,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服务水平质量偏低;国内成品油价格多次上调,出租车运营成本增加等。为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及时化解矛盾,保持出租车行业稳定和社会稳定,市政府决定采取措施整治出租车运输市场,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市交通、建设、公安、财政、发改、物价、工商、劳动保障、信访、市政、监察、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做到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市政府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市长负责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信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保持出租车行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以及处理出租汽车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既按职能分工独立开展工作,又要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联合行动,确保领导指挥到位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出租车行业稳定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市区运输市场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无牌无证运输车辆,维护市场秩序。从市交通、公安、工商、城监、监察、残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整治市区运输市场秩序联合执法队伍,开展对市区运输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充分发挥联合整治的威力,重点打击无牌无证机动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环境。专项整治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无限期采取不定点、不定时方式开展行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正确对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克服厌战松懈情绪,坚定整治运输秩序的信心和决心,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确保整治工作连贯性,切实抓出成效来。各级残联要加强对残疾人的教育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残疾人遵纪守法,不参与非法运输。

(二)严格落实国家扶持出租车行业政策,规范各项收费,完善价格调节机制。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交通、财政等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依法取缔,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退还所收款项。已向出租车经营者收取不合理的费用,要立即全额退还给经营者,客运附加费的退还工作按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粤价〔2005181号文件执行。同时,对于出租车行业因油价上涨等因素增加的运营成本,采取出租车经营企业、司机和乘客合理分担的办法,逐步予以消化,要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出租汽车的运价水平和计价结构,进一步完善价格调节机制。

      (三)规范出租车企业行为。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的需要,合理控制出租车的运力,健全出租车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引导出租车企业调整和优化经营模式,督促企业完善管理机制,禁止“以包代管”。理顺出租车企业与单车承包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交通、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企业雇用出租车司机应遵循优先解决本地居民就业的原则,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及其他有关手续,雇用非阳江市常住户籍人员的,同一地区户籍司机数量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以便于管理。

(四)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法制观念。市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出租汽车司机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提高司机法制观念和服务水平,引导他们遵纪守法,依法运营;出租车企业(经营者)要教育广大司机依法维护自己权益,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和建议;掌握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尽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各有关部门对出租汽车的稳定问题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对处理突发事件的敏锐性,一旦发生出租车群体性事件,处理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个部门,要按《阳江市出租汽车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理,及时介入调查,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的优势,调动各方力量,协调处理好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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