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6年是我市实施《阳江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阳江市“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于今年初组织对2006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2006年殡改工作总体评价
2006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殡葬改革政策,落实殡葬管理责任制,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全市2006年共火化遗体12970具,火化率达到100%;阳春市、阳东县、阳西县、江城区、海陵岛试验区等5个县(市、区),切实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在巩固遗体火化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骨灰安放管理,加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殡葬管理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殡葬管理目标,各项考核内容达标,考核总分均在90分以上,特对上述5个县(市、区)政府、县(市、区)长、分管副县(市、区)长予以通报表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责任考核的情况来看,我市在2006年殡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我市还有4个县(市、区)未按省的要求开展公益性生态公共墓地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二是个别地方遗体违规土葬、火化后骨灰乱埋乱葬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个别地方对殡改政策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宣传不够。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实施《阳江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落实好深化殡葬改革的目标,加强殡葬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定不移地推进殡葬改革。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殡葬改革长效机制,加大对殡葬事业的投入,支持公益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要加强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安放管理。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的建设步伐,着力解决遗体火化后骨灰安放问题。倡导骨灰处理多样化,大力推行公益性生态公墓和骨灰楼(堂)建设,满足群众办丧需要。要坚持抓遗体火化和抓骨灰管理并重,发挥各级殡葬管理机构和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的作用,加强对遗体火化后骨灰去向的监督管理。要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骨灰乱埋乱葬、建造坟墓等行为。
三是要坚决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办明电〔2006〕22号)和《关于严肃纪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粤纪发〔2006〕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加强殡葬管理,严肃查处违规殡葬行为,坚决纠正少数基层政府违规收费默许土葬等不正之风。对殡葬管理政策执行不力的地区,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是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殡葬行业行风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单位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建立并完善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费用减免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办丧负担。
附件:2006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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