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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实施方案(2015-2018年)的通知
来源:市府办 时间:2015-11-19 15:27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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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实施方案(2015-2018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计生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118

   

  阳江市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20152018年)

  

  为贯彻落实全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大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的通知》(粤府办〔201414号)精神,振兴和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产业和文化,加快中医药强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决定》(粤发〔20063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服务民生贯穿于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及对外交流各项工作中。坚持传承普及、创新驱动,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中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统筹协调、科学发展,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和产业,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中医药需求。

  (二)工作目标。2018年,全市建成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间,建成二级甲等中医医院2间,争取在阳东区建设一间二级甲等规模的中医医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0%的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8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掌握应用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1. 加强中医医院(机构)建设。进一步扶持市级中医医院建设,重点把阳江市中医院建设成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医医院,同时,加强各县(市)中医医院建设。阳江市中医院建成三级甲等中医医院,阳春市中医院建成二级甲等中医医院,阳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阳西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重点扶持2家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加强未设中医医院的县级人民医院中医科建设,加强各地综合性和专科医院中医科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先进技术设备条件,促进中医、中西医结合学术和临床技术水平的提高,借助综合性医院综合实力强、资源丰富等优势,建立中医特色浓、优势明显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科。重点扶持3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配置具有专科特色的中医诊疗设备。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0%的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8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注: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 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大力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认真学习“省中医院模式”“南海模式”和“越秀模式”,积极探索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以现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民营保健机构在内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平台,提供中医预防保健规范服务。建立健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投入机制、价格政策等。(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3. 鼓励民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作为公立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积极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方法和形式。(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 实施“名院”“名科”工程。将全市各级中医医院打造为全省中医“名院”,发挥名院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扩大规模,做大做强,树立品牌效应,不断提升我市中医“名院”在全省的影响力。打造中医名科,坚持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以提高专科(专病)学术水平为重点,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大力推进中医专科(专病)建设,重点支持一批中医特色鲜明、临床疗效显著的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成为全省、全国的“名科”。大力推动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特色专科(专病)和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到2018年新增省级重点专科5个,省级特色专科2个,争取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市卫生计生局)

  2. 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建设一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以及中医专科与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掌握应用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掌握应用8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 积极推动中医医院医改工作。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在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建立保障和鼓励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机制,提升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推动中医平价医疗服务工作。(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 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完善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协调机制,将中医药纳入全市卫生应急体系总体规划,提高中医药参与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加快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建立起覆盖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育、管理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多方面内容的中医药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中医药信息与医药卫生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5. 推进中医药法制化和标准化建设。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加强中医药法制宣传。发挥标准化在中医药发展中的作用,推进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执行中医药地方标准,实施中医诊疗技术标准和临床路径,形成技术规范。执行中药材相关标准,积极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市卫生计生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和文化交流

  1. 推动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强化中医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培育中医药科技服务机构。完善中医药科研机构与产业、区域经济紧密结合的成果转化机制,推进中医药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 加强中医药研发和科研项目管理。遵循中医药学特点,加强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疑难疾病、新发突发传染性疾病的基础、临床以及中药研究开发。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以及民间单方验方收集、整理、研究工作,进一步扶持中医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中药制剂。(市卫生计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

  3. 提升中医药知识产权能力。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中医药国内外发明专利资助力度,加强培养中医药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提升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发挥中药专利数据库作用,开发利用生物医药产业专利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机制。加强中医药行业协会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中医药侵权假冒产品打击力度,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提高人才素质

  1. 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不断优化中医临床教学基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远程网络教育平台以及中医药传承工作室等建设。将阳江市中医院建成我市中医住院医师及全科医师临床转岗培训基地,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医院非中医类别医师培训,做好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及规范化培训。(市卫生计生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

  2. 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依托阳江市中医医院,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中医药骨干,通过继续教育、专业培训等形式,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培养熟练掌握中医临床技能的医生。继续开展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农村中医药人才定向培养等工作。开展评选阳江市名中医活动,到2018年新增市名中医20名,推荐省名中医4名。(市卫生计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选育机制。健全中医药人才选拔、使用、评价、分配、激励、晋升、准入等配套政策。制定鼓励和吸引中医药学毕业生到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教育局)

  (五)做大做强中医药和保健食品产业

  1. 加强南药开发,加快我市南药基地建设,打造优秀南药品牌。充分利用我市南药种植的地理优势和气候环境,加强道地药材保护和发展中医药相关健康产业。(市卫生计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2. 推进中医药产业转型。大力发展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创建高质量养生旅游基地,促进中医药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到2018年,力争建设一个集养生、休闲、旅游、娱乐于一体的养生谷。推动电子商务在中医药产业中的运用,建立新型商业模式。通过电子商务结合互联网、物联网和移动终端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中医药产业线上、线下资源有效整合,促进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旅游外侨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繁荣中医药文化

  1. 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动中医药科普宣传公共平台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教育,弘扬“大医精诚”传统职业道德。在中医院建设中医文化长廊,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塑造中医药行业特有的人文环境。(市卫生计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发展改革局)

  2. 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和交流合作。发掘、整理和研究岭南中医药文化内涵、核心理念、价值观念,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查、申报及档案建设等保护传承工作,保护扶持传承人才。建立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长效机制,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开发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促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传统医药交流合作。(市卫生计生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外侨局、市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根据任务分工制订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地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统筹协调,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提出本地区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

  (二)完善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医疗机构和产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科研教育投入。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倾斜,鼓励群众到基层就诊和使用中医药服务。研究制订合理的价格政策,促进中药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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