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强化对语言文字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阳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语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切实增强语言文字服务能力。定期会商研究我市语言文字工作中的相关重要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工作。
二、组成人员
市语委主任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协调教育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兼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三、工作机制
(一)市语委作为专项工作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二)市语委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市语委成员由市语委办公室按程序报市语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以市语委名义发文确定。
(三)市语委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四)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年向市语委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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