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阳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丁锡丰 副市长
副主任:戴锐心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奕成 市民政局局长
委 员:程禹劲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周华 市委政法委二级调研员
陈章宪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朱运飞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余建华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
何 寰 市发展改革局总经济师
黄 教 市教育局副局长
蔡 庆 市科技局副局长
林振防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调研员
何健雄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侨务局局长
阮裕贵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黎仕养 市民政局副局长
颜卓洪 市司法局副局长
冯敏钊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黄 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肖彤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家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洪礼志 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关 璇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谢汝潘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蔡传俊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江 东 市国资委副主任
龙建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曾 嫦 市统计局副局长
冯丽竹 市医保局副局长
梁春风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陈月明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梁 冰 市妇儿工委办委员
黄创智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中华 团市委副书记
梁 冰 市妇联副主席
任宏活 市残联副理事长
岑有植 市关工委副主任
邝东晓 市工商联副主席
二、目标任务
(一)坚持党政主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支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组织协调各方面开展好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二)坚持教育、服务、管理三结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把教育、服务与管理结合起来,以教育指导服务、管理,在服务、管理中体现教育,帮助未成年人解疑释惑和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
(三)坚持建设与整治相结合。要净化社会环境,坚决铲除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努力为未成年人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四)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广泛调动公民、家庭、学校、企业、社区以及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参与的积极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网络。
三、工作制度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要求;牵头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指导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可调整成员单位组成,委员会全体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委员会主任审批。
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在委员会会议召开之前,可由委员会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委员会议题和需提交委员会议定的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委员会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重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开展督办,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主要承担委员会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落实委员会议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市委网信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团市委、市妇联各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委员会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各成员单位提出,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启用“阳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阳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各一枚。撤销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其相关职责并入委员会一并实施。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0日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