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建立阳江市落实普法责任制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司法局牵头的阳江市落实普法责任制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阳江市落实普法责任制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
阳江市落实普法责任制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推动市有关单位在执法过程中注重并切实做好普法工作,决定建立阳江市落实普法责任制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统筹推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研究明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和基本任务,督促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研究部署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和全市法治宣传教育案例报送选编发布工作对各部门普法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通报。
(四)协调解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总结交流和宣传典型经验,审核通过考核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
(五)研究决定完成全市普法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林业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阳江市税务局、阳江海关等33个单位组成,市司法局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司法局局长担任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阳江市落实普法责任制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司法局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市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扩大到各县(市、区)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关部门。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主动研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阳江市落实普法责任制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刘 湖 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左永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项 健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朱自派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孟基 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副局长
林进侵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邝雄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 栋 市民政局副局长
谭 锋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作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莫洁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谢克明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林秀荣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封荣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谢瑞祥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钟心刚 市水务局副局长
梁伟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关 璇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曾昭国 市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
赖春平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江 东 市国资委副主任
关 勇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谭 锐 市信访局副局长
谢 巍 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 纹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周佐林 市中级法院政治处主任
施 杰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冯 可 市工商联副主席
何伟帼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中华 团市委副书记
冯 兵 市妇联副主席
陈丽娜 市残联副理事长
赖少明 阳江市税务局副局长
利仕桥 阳江海关副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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