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阳江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阳江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6〕627号)要求,从2016年开始,全市教育创强争先工作的重点转入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阶段。为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进程,确保如期实现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为总抓手,积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教育的优质化、信息化、多样化、国际化,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底启动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2017年12月底,江城区(含海陵试验区和阳江高新区)完成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2018年7月底,阳东区、阳春市和阳西县完成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督导验收,全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覆盖率达100%;2018年底阳江市完成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教育公平保障、教育发展质量、教育贡献程度、教育治理水平位居全省中上水平,全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的领导,我市成立阳江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推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市“推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市“推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推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长担任主任,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
四、主要任务
继续巩固教育创强成果,针对公益性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义务教育城乡差距较大、城市大班额现象较为突出、高中阶段教育普职不协调及特色不明显、特殊教育资源不足、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和教育质量整体不高等突出问题,以推进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内涵优质发展、特殊教育提升发展为基础,以完善基层教育治理机制和建设高水平校长、教师队伍为重点,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着力完成教育十大工程建设。
(一)教育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全面优化政府宏观管理,制定教育现代化发展规划,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科学谋划学校布局,有效保障教育用地;支持和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发展的积极性。推进依法治教,加快地方教育立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以学校法人和学校章程为基础的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形成“自主办学、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现代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推行校长职级制,促进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强化教育督导,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构建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加强教育督导结果的运用。完善社会评价机制,开展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构建多元教育评价制度。
(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核心理念,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的学生品德培养协作机制。重视学校体育、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学生每天校园锻炼一小时的要求,实施体育、艺术“2+1”和青少年校园足球项目。改进美育教育教学,开好音乐、美术等课程,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品(多品)”建设,鼓励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发展。开齐开足课程,注重因材施教,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化课程改革,落实国家和省的课程要求,规划实施校本课程,构建适应个性化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完善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建立教研指导工作机制,建设高效课堂。推进初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毕业生升学、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教育科研成果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达到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标准要求。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强化中职学生实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三)学前教育扩容提质工程
落实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学前教育规划建设,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建成省规范幼儿园覆盖率达7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做好公办幼儿园教职员编制核定,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加强学前教育保教指导,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机制。
(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程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探索推进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路径,进一步缩小县域内城乡、校际间差距,县域义务教育均衡系数达到省要求。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科学编制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消除大班额现象。巩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成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100%,民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70%以上。启动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夯实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基础。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全面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五)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工程
推进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计划,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再提升工程,优质普通高中占比达80%以上;推动普通高中向城区、县城和中心镇集中,引导学校优质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建设特色项目和特色学校。全面推进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制度,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开展创新拔尖后备人才培养试验,拓宽学生自主发展渠道,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分层分类教学,组织实施走班制、选课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职学籍互转、学分互认,实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多形式合作办学,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六)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工程
建立城乡结合、以城带乡的城乡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机制,将职业院校布局与服务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做强做优若干所龙头骨干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重点以上中等职校达80%。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形式,建立现代学徒制。促进职业院校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建立职业院校标准体系。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品牌示范专业建设,指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中等职业学校。创新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
(七)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工程
建立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健全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教职员编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聘用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配齐配足音、体、美、健康教育、科学、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专业教师,切实解决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缺员问题。落实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建设,推进实施培训学分制管理,对教师培训实施精准管理和精准培训,提高教师培训质量。支持教师通过在职进修等方式,提升学历层次,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占比达65%,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35%,初中专任教师本科率达80%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比例达到10%以上(或到2020年每年增长2个百分点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专任专业课教师比例在60%以上。深入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加强骨干教师和名教师、名校长等领军人才培养。建立行业企业人员到中等职业学校兼职任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行业企业实践的常态机制。完善教师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不合格教师合理退出机制。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改革。健全教师待遇保障机制,落实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政策,完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合法权利。建立完善民办教育机构教师管理制度,保障民办教育机构教师权益。
(八)特殊群体教育保障工程
积极探索以公平为导向、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97%以上,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50%。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区域特殊教育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完善学生资助方式,健全教育资助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九)教育信息化能力建设工程
建立健全“行政统筹、应用驱动、多部门参与”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深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中小学宽带接入比例达到100%,提高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扩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建设中小学课程配套的基础性数字教学资源。统筹推进“专递课堂”“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课堂”等四个课堂建设和应用,扩大数字教育资源共享联盟范围,推动数字教育资源政企共建、多级共享。促进教研方式、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和评价方式变革,以信息化带动教与学现代化。加强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100%教师配备办公电脑,80%以上教师达到《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加大教育信息化领军人才、专业人才、名家名师的培养力度,开展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支持家长应用网络学习空间与学校、教师便捷沟通,关注学生学习成长过程。
(十)教育国际化交流合作工程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政策,建立完善交流合作保障机制。充分利用友好省州、城市等合作平台和侨务渠道,推进开展区域层面及学校层面的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与国(境)外学校结对交流,建立校际交流合作长效机制。引进、开发国际理解课程、教材,实施国际理解教育,培养学生的国际理解能力。开展学生双向交流活动,增强学生国际文化体验,提高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开展学生涉外安全和国际礼仪教育。组织开展教师、校长国际化培训。选聘合格国(境)外教师担任专兼职教师。支持教师、校长及教研员参与国际间教育科研合作,学习借鉴、吸收运用国(境)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方法。开展各项粤港澳台校际交流、师生交流等项目,共同开展教育教学、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五、实施步骤
(一)规划阶段(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
1. 从10月开始,市、县(市、区)分别举办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培训会,明确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工作目标、任务、思路和方法,学习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督导验收指标体系,探索现代特色学校建设的内涵和方法,领会推进教育现代化的理念、原则和要求,全市全面内启动教育现代化工作。
2. 制定《 阳江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阳江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阳江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动员会,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
3.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并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
4. 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补齐办学条件短板的基础上,以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为重点,对照相应的办学管理规范,细化目标任务,做好学校(幼儿园)的教育现代化工作台账,加快特色学校(幼儿园)建设。
(二)实施阶段(2017年2月至2018年8月)
1. 明确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基础、以现代化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分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
2. 各县(市、区)要细化推进教育现代化年度工作任务,建立年度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对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工作过程性的考核和指导,认真做好督前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3. 结合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进一步巩固教育创强成果,做好广东省教育强镇(街)复评工作。
4. 2017年4月前,做好江城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的申报工作,并指导江城区对照督导验收指标,补好短板,完善相关资料;2017年12月完成督导验收。2017年10月前,做好阳东区、阳春市和阳西县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的申报工作,2018年7月底前完成督导验收。
5. 2018年8月,阳江市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递交“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申报材料,2018年12月底完成督导验收。
(三)迎评阶段(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
2018年9月,成立阳江市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市一级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的迎接准备工作,确保我市2018年底前通过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督导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阳江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科学规划,精心部署,统一组织和实施全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好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创建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攻坚克难,务求实效。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激励制度,市设立专项资金,对实现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的县(市、区)给予奖补。
(二)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工作统筹,建立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教育、规划、财政、人社、建设、国土等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推进工作责任目标的倒逼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工程推进建设,开设保障教育发展的绿色通道,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落实更优惠、更快捷的政策措施,优先决策、优先投入、优先办理、优惠建设。按照《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方案》的指标要求,市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本单位涉及教育的文件、照片、数据和总结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三)保障教育投入。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育投入“三个增长”,将教育现代化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资金,积极构建合理、稳定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要采取多途径、多渠道的办法解决“推现”资金:一是按时按质完成“推现”年度任务,积极向省争取专项补助资金;二是市财政将于2018年安排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全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三是各县(市、区)要负起主体责任,优先设立“推现”专项资金,确保资金投入足额到位;四是相关职能部门走建设“绿色”通道,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规费;五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捐资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四)强化督导。市、县(市、区)政府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主体,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按照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工作分工,明确进度计划,细化责任。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能,建立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制度,建立台帐,动态掌握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及时研究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
(五)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对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积极支持配合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浓厚氛围。通过阳江日报、阳江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教育网站、街道社区(村)宣传栏等媒体媒介,及时展示阳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及时报道全市各地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县动态,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关心和支持阳江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