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阳府〔2009〕35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
2013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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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内 容 |
承办单位 |
备注 |
1 |
3月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
市工商局 |
会前学法 |
2 |
6月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
市民政局 |
会前学法 |
3 |
8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市司法局 |
法制专题讲座 |
4 |
1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市农林局 |
会前学法 |
备注:1.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阳府〔2009〕35号)要求,认真研究选聘授课(讲座)的专家、专业人员,确定主讲人。
2. 请市司法局督促、指导各承办单位按照集中学法的要求做好学习资料的准备等工作,提前20天向市府办公室提供有关授课的内容(或提纲)等资料。
3. 根据需要,由市长临时确定其他学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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