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政府决定,2002年度全省林业管理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工作将于今年4月份展开,省政府将组织检查组重点抽查部分市、县(区),根据各市自查和省抽查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对检查考核情况予以通报。为了做好该项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所签订的《阳江市2001-2005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阳江市2001-2005年森林防火责任书》和《阳江市2001-2005年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责任书》等三个责任书及其奖惩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内容
(一)2002年各县(市、区)贯彻执行三个目标责任制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及落实情况。
(二)三个目标责任书签订的各项指标的执行完成情况。
二、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由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关于印发有关林业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粤林[2001]154号)的要求,从3月上旬开始,组织对本地区2002年度林业管理目标责 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然后进行自评,填报各项考核表,并形成全县(市、区)林业管理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于3月20日前上报市政府,同时报送市林业局。
(二)市政府将在3月下旬委派市林业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对检查考核情况予以通报。
(三)市政府将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惩。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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