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建设质量强市2014-2015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监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阳江市建设质量强市2014-2015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决定》(粤府〔2013〕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质量强省2014—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办函〔2014〕191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阳府〔2010〕100号),明确2014-2015年我市质量工作重点,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强标准化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我市标准化工作基础。要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标准化良好工作机制,推动我市技术标准战略深入实施。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及行业协会争取更多的TC/SC/WG(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落户阳江。要依托国家刀剪质检中心建立五金刀剪标准信息平台,为我省乃至国内的五金刀剪行业提供技术标准信息及服务和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市质监局牵头会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教育局、商务局、环境保护局、卫生计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阳江职院等单位负责)
(二)继续推动我市工业标准化。鼓励我市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省级标准制修订工作,抢占标准制高点。2014-2015年,我市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达到8项以上。我市优势传统工业产业中五金刀剪、服装鞋帽、建材、食品加工等支柱产业产品企业采标覆盖率达到80%以上。同时推动我市新兴产业标准化,在新能源、镍合金材料、LED照明、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标准体系,积极参与新兴产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时要推进科技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积极推动高新企业实行科研成果与标准化“三同步”(即科研与标准研究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制定同步,科研产业化与标准实施同步)鼓励企业将专利技术转化为产品标准。(市质监局牵头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环境保护局,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三)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要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现代农业水平。在南药种植、花卉苗木、热带水果、海洋捕捞、近海养殖、网箱养殖等农业产业实施标准化,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和产量。2014-2015年,我市要新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建成一批具有我市产业特色的技术标准应用推广示范基地,使全市主要农业产业基本适应国内经济竞争的需要。对已建成的示范区实行长效管理,积极推广示范成果。(市质监局牵头会市财政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等单位负责)
(四)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要在金融、教育、医疗保健、旅游、物流、电子商务、住宿、餐饮、文化娱乐、商品零售等领域推动标准化,重点是推动我市旅游业服务标准化,提升我市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提高我市服务业产业的竞争力。2014-2015年,我市要创建2个以上服务标准化示范点。(市质监局牵头会市财政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外侨局,阳江银监局等单位负责)
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五)强化产学研合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到2015年,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0件,专利实施率达到70%,国际专利申请量比2010年翻一番,知识产权产出重要指标和综合指标取得重大进展。(市科技局牵头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负责)
(六)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提高知识产权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推动中介机构与创新主体对接,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企业。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重点地区、行业和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市科技局牵头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负责)
三、加强品牌培育
(七)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对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服务,引导企业制定实施品牌培育规划,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品牌企业,创建一批享有社会美誉度的产品品牌、工程品牌、服务品牌,继续保持我市名牌产品拥有量在全省同类城市中的领先地位。推动品牌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加大企业品牌保护力度。到2015年,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省名牌产品分别到5件、8个、70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市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外侨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海洋渔业局,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八)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完善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奖项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对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的企业(组织)给予奖励,激励企业(组织)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市质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
(九)组织申报“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和“广东省知名品牌示范区”。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和“广东省知名品牌示范区”,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扩大品牌影响,提升区域竞争力。到2015年,创建“广东省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以上。(市质监局、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会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工商局等单位负责)
四、加强计量基础工作
(十)强化计量科技基础。加强我市计量科技基础及应用领域的科技项目研究,促进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形成“检学研”相结合的计量科技创新机制。加强计量标准和阳江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建设,满足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对计量测试技术的需求。到2015年,建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0项以上,计量标准、标准物质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计量标准综合水平有显著提高。(市质监局牵头会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等单位负责)
(十一)扎实推进诚信计量。贯彻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严格规范计量检定校准市场,引导帮助经营者遵守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在集贸市场、加油站、医疗机构、验配眼镜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和领域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建设。到2015年,建设诚信计量示范单位50家以上。(市质监局牵头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卫生计生局、工商局等单位负责)
(十二)强化能源资源计量服务。加强能源资源和碳排放权交易计量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污染物核查等技术服务,提高服务节能产品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水平,加大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监督抽查力度。(市质监局牵头会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
五、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十三)提升产品质量。围绕食品、药品、农产品、重点工业产品、重点工程、重点服务领域等行业,分类分层次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到2015年,食品、药品和主要工业品成品率达到99%以上,大宗消费品返修率低于5%,商品质量市场评价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产品主要质量指标市场评价合格率达到95%以上,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市质监局牵头会市农业局、商务局、统计局、工商局、海洋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十四)提升工程质量。落实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建设责任主体责任,推行样板引路制度,把好原材料“质量关”,对土建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督,推行电子远程监控方法,加强工程的质量监督。到2015年,全市城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市住房规划建设局牵头会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质监局等单位负责)
(十五)提升服务质量。吸收借鉴国内外服务先进技术和标准,在物流、会展等行业中开展以提升服务质量为主题的行动,形成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标准体系,推动服务业整体服务质量向国内先进水平跃进,全力打造“阳江服务”品牌。总结推广名优企业先进服务经验,大力创建本土服务品牌,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内外影响力的龙头服务企业,带动提升区域和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力争服务业用户满意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市商务局牵头会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卫生计生局、文广新局、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外侨局、金融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等单位负责)
六、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十六)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建立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将与消费者或权利人构成直接利益关系的相对人确立为首负责任承担者,构建全环节责任追溯链条。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鼓励和引导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到2015年,全市5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建立质量安全关键岗位控制责任制,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市质监局、住房规划建设局、商务局牵头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十七)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以落实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健全企业质量安全内控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以质量信用信息为基础,开展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强化新型经济体监管,落实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经营者的商品质量监督责任。(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住房规划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负责)
七、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十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充分运用质量监督信息网络,推进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与共享共用,运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推动质量信息化与工业化发展的深度融合,发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信息的引领、评判和决策咨询作用。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以物品编码为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市质监局牵头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公安局、商务局、统计局、工商局、旅游外侨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电子政务办等单位负责)
(十九)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托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情况,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将企业质量信用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促进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市质监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牵头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务局、统计局、工商局、旅游外侨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八、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二十)推进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质量问题追溯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市场退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惩质量违法违规企业。加强社会监督和综合治理,形成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检测和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为技术支撑、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现代监管体系。(市工商局、质监局、编办等单位负责)
(二十一)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专项整治。以食品、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等重点场所进行综合治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规划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二十二)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大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对农资、建材、食品、药品等涉及国计民生、人身健康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从严查办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利益链和保护伞。建立长效机制,将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转为常态化、日常化工作,并以此带动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加强执法协作,健全制假售假案件快速反应和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完善质量违法犯罪案件督查督办及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大对质量犯罪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市公安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负责)
(二十三)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12365、12315等投诉热线的作用,深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等活动,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农业局、卫生计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负责)
(二十四)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开展重点监管产品风险监测。完善进出境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增强口岸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能力。(市农业局、卫生计生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九、加强质量法治建设
(二十五)加强质量法规规章的宣贯工作。积极宣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企业、机关、社区、农村普及质量基础知识,提高社会法律意识和群众法制观念。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市质监局牵头会市工商局、司法局等单位负责)
(二十六)大力开展质量法制教育。将质量法制教育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质量法律法规教育。鼓励企业创建中小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增强追求卓越质量的社会意识,建设有阳江特色的质量文化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市委宣传部、教育局、司法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规划建设局、商务局、质监局,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十、加强粤港澳质量领域合作
(二十七)全面推进《阳江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实施,推动服务业对港澳开放政策在我市先行先试的力度,主动承接和重点引进港澳物流、金融、国际营销、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和测试认证等现代服务业,带动提升阳江服务业质量。(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市质监局,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二十八)积极建设“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加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检验检测领域的国际合作,推行“一个标准、一次认证、全球通行”的检测认证体系。(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会市发展改革局、商务局、质监局等单位负责)
十一、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九)加强质量教育培训。做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工作,鼓励企业质量工作人员报考质量工程师。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培训,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经营者和质量管理者的质量管理培训,每年为300家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费培训。支持企业开展质量攻关活动,鼓励大中型企业广泛开展企业质量文化建设。(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质监局等单位负责)
(三十)强化评估。参照省的做法,完善质量竞争力指数内涵及指标设置,加强对县(市)级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质量工作评估。(市质监局牵头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等单位负责)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参照本行动计划的工作安排,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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