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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农村局“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农农〔2019〕25号)
来源:阳江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19-11-01 15:06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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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农业农村局“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该文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阳部规〔2019〕14号”。


阳江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9日

  

  

阳江市农业农村局“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阳江市委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阳发〔2018〕10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阳府〔2019〕15号)》《关于印发阳江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的通知》(阳财农〔2019〕83号)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原则及建设目标

  (一)建设原则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为把阳江打造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重要战略支点、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作出贡献。

  一是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资源整合和示范推广的作用,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成兴村强镇的发展工程和富裕农民的民生工程。

  二是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选择既有地方特色又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发展,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三是企业主体。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发挥实施主体主观能动性,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是统筹结合。“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要和产业扶贫、产业园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结合,既要发展产业,又要兼顾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中央专项扶贫资金优先扶持省定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地区,申报产业扶贫的项目优先安排项目资金;省、市级“一事一议”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自2019年开始,到2021年,全市扶持1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20个特色农业专业镇, 实现全市镇域全覆盖,力争全市88个省定相对贫困村每个村建有1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带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全国、全省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新增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

  二、建设条件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条件

  一是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2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发展名特优新产业的村镇(街道),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一定数量正常运作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特色专业村项目可由一家或一家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实施。优先支持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及农村致富带头人。

  三是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作用强。具备条件的优先支持88个省定贫困村和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发展生产,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建设内容

  各地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二是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功能,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民”、“ 专业市场+合作社+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推广一批绿色生态种养循环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轻简高效种养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制定应用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示范推广优质、特色、高效品种,强化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利用和提纯复壮,提高供给精准和有效性;推广高质高效种养循环技术模式;示范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

  四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品牌。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大力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认定一批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推荐一批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和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对认定为市级专业村镇的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有条件的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提高我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是拓展一批农产品市场。依托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等重点项目资源,在集中的镇村建设田头市场、集配中心等流通设施,建设产地市场;组织我市大宗优势农产品到珠三角、粤港澳农产品销区进行宣传推介活动,提高我市农产品知名度,拓宽农产品外销渠道,拓展销区市场;重视培育农村电商新业态,发挥国内电商平台大数据优势,加强新型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开发线上市场;鼓励各地利用农产品集中上市、节庆活动等重要时机,搭建会展市场,组织、举办好各类展销会、博览会、文化节会,并适时组织开展对接会、洽谈会等产销对接活动,集中宣传推介销售特色农产品,发展农批、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农餐等各类产销对接形式,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规模和质量。

  六是推动一批产业融合。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发展订单农业,及时对接供需,搭建特色农产品营销推介展示平台,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七是推广一批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围绕生产效能提升,支持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推广,鼓励农机农艺融合,示范推广节本降耗、轻简高效、机器换人等技术,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各类农业机械,重点推广以水稻为主的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点,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尤其要补足水稻全程机械化的短板,加强弱项,努力提升水稻机械化插秧、机械化直播、无人机撒播、机械化植保和稻谷烘干的水平,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突破效益瓶颈,提升劳动效率,提高种养收益。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相结合,支持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

  八是加快一批土地流转。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载体,鼓励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和丢荒弃耕问题,提升我市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三、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新型经营主体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

  (一)市级职责。市农业农村局制定《阳江市农业农村局“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定批复;并具体制定《阳江市农业农村局“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阳江市农业农村局“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管理办法》,参照省的做法,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市财政资金分配和《阳江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指导全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工作。建设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市级项目库,指导、督导项目实施,视项目进展情况组织项目抽验,对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评审、批复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支撑、宣传等工作的市本级资金项目。组织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审核推荐辖区内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二)县级职责。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体责任,负责“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统筹规划、审批、监管和验收。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本县(市、区)入库项目,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对辖区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审核、汇总辖区省、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镇级职责。镇级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组织制定总体入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入库;每月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省、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

  (四)行政村职责。协助镇级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省、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

  (五)实施主体职责。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在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积极主动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每月向镇级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六)其他部门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四、入库和审批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采取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阳江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各县(市、区)、镇级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做好项目入库、审核、审批、备案、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报送、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一)入库项目。入库的项目须具备地方特色强、经济带动能力强、促进贫困户增收作用强等条件。

  (二)审批程序。镇级人民政府负责确定发展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申报入库项目。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入库项目进行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再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实施主体、镇级人民政府、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市级项目库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阳江市农业农村局“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五、资金及使用管理

  (一)资金来源。根据中共阳江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阳乡村振兴组〔2018〕2号)精神,“从2018年起连续三年,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5亿元,专项用于乡村振兴工作,其中5000万元用于农村产业发展,1亿元用于镇区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支持区域。统筹整合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的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全市范围内各县(市、区)。鼓励符合条件的垦区积极参与。

  (三)资金用途。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四)资金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制订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连同任务清单一并提供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办理下拨资金手续。县级在收到市级涉农资金和任务清单后30日内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将资金、任务清单细化分解,并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市未出台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之前,按现行市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主体实行专款专账管理。

  六、奖惩措施

  (一)奖励措施。市农业农村局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进度快、成效好的镇级人民政府和认定为省、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村委会或镇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按照《阳江市农业农村局“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管理办法》执行,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管理办法》执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执行。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认定情况将全市通报,并抄送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惩罚措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拨付至县级财政后,3个月内未完成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至县级财政1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县级政府和实施主体,将给予通报,并对政府分管或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项目进展慢、绩效差的实施主体,将减少其他涉农资金安排。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主体,按程序取消资格,收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资金项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已列为2019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并列入了市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组织成立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做好指导服务。

  (二)严格程序要求。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

  (三)做好绩效评价。镇级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要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市农业农村局年终牵头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市财政局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县(市、区)、镇级人民政府下年度“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时间要求。市级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3个月内,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项目审批等工作。自资金拨付至县级财政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六)鼓励多方投资。加强金融支农创新,结合“万企帮万村”等行动,撬动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投入。要充分发挥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和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两个平台的作用以及其他社会资金的作用,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八、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3年。

  

    

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阳部规〔201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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