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82号)以及《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2019〕39号)有关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了《阳江市市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试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1:阳江市市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试行).doc
附件2:《阳江市市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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