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市局机关有关科室、直属有关单位:
《阳江市工商局优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的实施意见》已经2017年6月6日市局党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可参照市局做法,制定优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的措施,全力服务我市个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7日
阳江市工商局优化个体工商户登记
程序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降低创业成本,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现就优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为统领,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降低个体工商户准入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改变原来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耗时较长,需来回跑多趟的情况,按照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的要求,实行个体工商户“当场受理、本人核准,当即发照”全程一人办结制的登记模式,进一步优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下放审批权限,缩短登记时间,让申请人跑一趟可办结业务,最大程度降低创业成本,努力打造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综合成本最低的准入环境。
三、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
1.受理:申请人到工商登记窗口提交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申请材料,窗口人员收取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对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人员当场受理并将登记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退回申请人补正材料。
2.核准:受理人员对受理的登记业务信息认真详细核对,确认无误后,由本人核准。
3.发照:经核准后,当即打印营业执照,由申请人签名领取营业执照。
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人员初审,并录入登记业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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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员核对已录入的登记信息正确无误后由本人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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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即打印营业执照,申请人签名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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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时间及范围
自2017年6月15日起,在市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模式。
港澳台居民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仍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程序办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局登记注册局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强化业务培训。要建立内部工作流程及系统操作规范,集中组织对登记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有关具体规定、材料规范、工作流程,熟练相关软件操作,确保改革顺利开展。
3.确保数据质量。登记人员在录入经营者姓名、资金数额、经营场所、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时,须认真仔细审查核对,避免数据错误。
4.明确工作责任。要形成“一人受理,全程办结,终身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商注册登记的相关规定,依法审查,依法核准,并按照“谁核准,谁负责”的责任原则,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5.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的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