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近年来,建设工程造价成本不断增加,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管理,准确反映近年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的现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市区(江城区)房地产开发及公建项目报建税费的计算基数作如下调整:计算基数由原1100元/M2上调到1350元/M2,时间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本市之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该文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阳部规〔2015〕5号。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 阳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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