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试行方案》(粤科规财字〔20115〕20号)、《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阳江市财政局科技创新券资金后补助试行实施方案》(阳科通〔2015〕75号)等文件精神,引导我市广大企业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提升创新能力,我局决定以开展本市级创新券后补助方式,无偿资助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现将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后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用途和发放范围
(一)重点支持:企业向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服务,以及为建立研发机构而购买研发设备等。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研发项目,开展了自主创新研发活动,已产生研究经费投入的;属于企业新产品研究、试验,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项目(包括独自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技术转让与技术咨询服务,购买特定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分析评价,试验测试,项目生产应用所需的设备、生产过程改善、建设设施等费用的中小微企业。
(二)受理申请部门: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企业科技创新券申请,并审核汇总向市科技局推荐,申请补助单位凭服务合约、支付证明及其他必要证明材料兑现。
(三)本年度申请创新券补助费用发生期限:在2015至2016两个年度内。严禁科技创新券服务购买方与提供方双重申请补贴,服务合作双方应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二、补助对象
(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凡在我市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
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近5年内获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的企业;
3、科技主管部门主办的国赛、省或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4、获得“GB/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
5、近5年内拥有1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发明专利授权、或6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6项(含)以上软件著作权的企业。
(二)科技服务机构。
优先支持在我市设立,协助中小微企业完成科技研发活动,以及实现科技成果产权化或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服务机构。
(三)高校和科研机构。
优先支持在我市设立,向企业提供科技服务或与企业共同完成研发活动的高校或科研机构。
(四)不列入申报的范围:企业申报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过程所需服务、工业设计类服务及科技金融类服务不列入本方案支持范围之内。
(五)不接受申报对象:本批次申报创新券补助(2016年度第三批)支持工业企业,不接受农业的种植、养殖企业申报。
三、申请与使用额度
(一)每家申报单位每年度申请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创新券后补助发放额度不超过企业实际投入项目的自行研发经费(不含研发人员工资)以及支付给高校、科研院所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研发、检测等科技服务等费用总额的1/3。
(三)凡是每批次获得创新券后补助下达资金后的企业和机构,必须要在省科技厅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补录申报书及票据等申报材料,对应本企业实际补助发放额度换取电子券。
四、企业申报材料
(一)《阳江市科技创新券申请书》(见附件2);
(二)《阳江市科技创新券明细表》(见附件3);
(三)附件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年度国、地税缴税凭证;
3、技术服务合约、支付证明及其它必要证明材料;
4、上年度财务报告;
5、相关专利证书。
(四)申报材料一式七份。
五、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报送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阳江安宁路38号市科技局科技服务科(三楼303室)。
联系人:市科技局科技服务科:梁国强何国华
电话:2830105邮箱: 106146107@qq.com;
联系人:市财政局工贸科:庞红锦
电话:3418192邮箱:2114358406@qq.com;
附件:1.《县(市、区)科技创新券后补助明细表》
2.《阳江市科技创新券申请书》
3.《阳江市科技创新券明细表》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阳江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1日
附件1:
___县(市、区)科技创新券后补助明细表
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
补助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购买科技服务、科技成果或研发设备名录 |
科技服务、科技成果或研发设备提供方名称 |
购买总支出(万元) |
当地创新券补助金额(万元) |
当地创新券兑换机构 |
1 | ||||||||
2 | ||||||||
.. | ||||||||
总计 |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注:本表格由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填写,本栏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
附件2:
阳江市科技创新券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请日期:年月 日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8月编制
填 写 说 明
1、本申请表中填写的总投入、科技指标和经济指标是作为创新券兑现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技术指标主要是指项目实施后产品性能、劳动生产率、生产成本、节能降耗减排等可量化的指标。
2、起止时间应在购买技术服务或成果的协议有效期内。
3、申请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且不超过购买技术服务(或成果)总投入的1/3,金额应为万元整数(四舍五入)。
4、执行期内累计达到的销售收入是指购买技术服务(成果)开展科技活动而产出的销售收入。
5、所有表格栏目都应填写,没有数据的地方请填/或无。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基 本 信 息 |
单位名称 |
组织机构 代码 | |||||||||||||||||
单位地址 | |||||||||||||||||||
是否有银行贷款 |
有无吸收风险/创业投资 | ||||||||||||||||||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
是否创新型企业 | ||||||||||||||||||
是否农业龙头企业 |
是否获得过财政科技资金资助 | ||||||||||||||||||
职工总数 |
技术人员 | ||||||||||||||||||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人 | |||||||||||||||||||
上年度经济效益 |
年产值 |
万元 |
年销售额 |
万元 | |||||||||||||||
年利税 |
万元 |
年研究开发经费 |
万元 | ||||||||||||||||
申报单位近三年知识产权状况: | |||||||||||||||||||
知识产权 |
专利申请总数 |
专利授权总数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软件版权 | ||||||||||||||
申请 |
授权 |
申请 |
授权 | ||||||||||||||||
数量 |
二、基本情况表(技术、经济、成果指标须量化):
起止时间 :年月 -年月 | |||||
购买技术服务(成果) 总投入:(万元) |
申请市科技创新券金额:(万元) | ||||
(一)购买技术服务或技术成果的作用及意义(500字以内): | |||||
(二)依托购买的技术服务或技术成果开展的主要工作内容(800字以内): | |||||
(三)执行期内科技指标预测 |
1、主要技术指标: | ||||
2、科技成果指标 | |||||
成果形式 |
成果数量 |
成果形式 |
成果数量 | ||
申请发明专利 |
新材料 | ||||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
新产品 | ||||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
新装备 | ||||
申请软件著作权 |
论文论著 | ||||
新工艺(或新方法、新模式) |
技术标准 | ||||
其他(请具体说明): | |||||
(四)经济指标预测 |
1、执行期内累计达到的销售收入: | ||||
2、其他需要说明的经济效益指标: |
三、审核意见
申报单位意见 |
法定代表人(签章):公章: 年月日 | |
县级科技主管意见 |
负责人(签章):公章: 年月日 | |
县级财政主管意见 |
负责人(签章):公章: 年月日 | |
地市科技主管意见 |
负责人(签章):公章: 年月日 | |
附 件名 称 |
页码 | |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2.组织机构代码证 | ||
3.自筹资金承诺书 | ||
4.上年度国、地税缴税凭证 | ||
5.上年度财务报告 | ||
6.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含成果登记证书或授权知识产权证书)或技术服务协议 | ||
7.其他:(有则提供:银行贷款合同、风险/创业投资合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农业龙头企业文件、与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论文、检测报告、技术标准等) |
附件3:
阳江市科技创新券明细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购买科技服务、科技成果或研发设备名录 |
科技服务、科技成果或研发设备提供方名称 |
购买总支出(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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