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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16-06-06 11:37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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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市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现开展2016年度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申报指南的要求。

(二)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获得较多数量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为本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项目申报书必须报送的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财务印章),企业法人须提供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盖财务印章)。此外可提供查新报告、合作协议、专利证书、高企证书等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同一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

2、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六)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须按《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申报书和相关资料可从阳江市科技局网站表格下载栏(http://www.yjkj.gov.cn/)下载。申报采取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的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为A4纸尺寸,按封面、目录、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的顺序胶装成册,一式六份及电子文档报所属主管部门。

(二)审核推荐。各主管部门根据指南要求,严格审核推荐,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电子文档及推荐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受理窗口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科 3372126(综合性业务咨询)

各专题业务性问题请向申报指南所列联系人咨询。

书面材料受理窗口地址:安宁路38号阳江市科技局大楼3楼 阳江市生产力促进促进中心; 联系方式:2830002。

附件:1.2016年度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16年度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6月6日

附件1:

阳江市201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大科技专项

专题一、五金刀剪激光加工技术创新示范(专题编号1601)

(一)专题内容

通过研究和解决产业内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提升重点产业技术支撑水平和区域创新能力。重点支持五金刀剪产业技术创新研究、应用自动焊接及激光熔覆技术,开发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五金刀剪自动焊接及激光熔覆技术设备、激光熔覆合金粉末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技术水平须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申报单位需具有激光加工技术研究基础和科研团队。项目实施周期2年;项目申报书上的技术经济指标必须明确客观,并将作为项目验收时的考核指标。

(三)联系人:高新科 黄竞, 电话:3418428

二、产业技术创新专项

专题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专题编号1602)

(一)专题内容

围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环境与资源、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等领域,支持和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企业须是在阳江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

2、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3%

3、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具备完成申报项目的资金能力。

4、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等方面有较大创新。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尚未形成有效产品销售,仍处于研究开发阶段。

(三)联系人:高新科 黄竞, 电话:3418428

专题三、工业高新技术领域技术攻关(专题编号1603)

(一)专题内容

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等为主的新兴产业开展技术攻关以及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五金刀剪产业,培育和发展一批五金刀剪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技术水平须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工业园区内单位,鼓励产学研联合、军民结合、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类的项目;申报单位配套资金不小于2:1;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申报书上的技术经济指标必须明确客观,并将作为项目验收时的考核指标。

(三)联系人:高新科 黄竞,电话:3418428

专题四、现代农业新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题编号:1604)

(一)专题内容

围绕农业科技研发和示范推广,农业共性技术研究推广等问题,重点支持我市主导产业、特色农产品的新品种选育与示范推广、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安全技术、水产品养殖与种苗繁育技术,农村环保与涉农共性技术研究推广。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承担单位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

(三)联系人:科技服务科 梁国强、何国华

电 话:2830105

专题五、社会发展领域技术攻关(专题编号1605)

(一)专题内容

组织实施一批公共安全、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行动计划,努力推进全市防灾减灾、社会安全保障等领域的科技进步

(二)申报要求:项目技术水平处于我市领先以上,社会事业发展起明显促进作用。

(三)联系人:科技服务科 梁国强、何国华

电 话:2830105

三、协同创新专项

专题六、孵化育成体系专项建设(专题编号1606)

(一)专题内容

跟踪与研究国内外孵化器发展动态与趋势,研究全市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规划,配合开展全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培育、创建认定工作,为完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有关工作目标和任务的通知》和阳江市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的目标任务,开展我市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研究和服务工作,建设全市孵化器创业服务平台,优化全市孵化器的战略规划和发展布局。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

2.项目实施周期2年。

(三)联系人:高新科 黄竞,电话:3418428

专题七、省级众创空间培育(专题编号1607)

(一)专题内容

根据省委省政府2015年全省孵化器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为实现2017年我市众创空间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即建设2家省级众创空间。支持的众创空间,是指借鉴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在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科研院所、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及大企业内,建设的众创空间必须是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为创业者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并已在广东省科技孵化器育成平台成功完成登记备案。

2.项目实施周期1-2年。

3.项目完成后,所建众创空间应达省级众创空间的认定条件并获得省级众创空间认定资格。

(三)联系人:高新科 黄竞,电话:3418428

专题八: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专题编号:1608)

(一) 专题内容

本专题旨在引导和支持我市企业与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产业技术攻关、实施高新技术与创新成果转化,促进我市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优先支持已建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创新载体的单位牵头组织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学研创新联盟成员单位申报的行业带动性强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技术先进、产业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在阳江市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与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签有责权利明确的项目合作协议;分工和进度明确,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2、项目必须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考核验收指标,各方任务分工明确、研发或产业化进度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特点,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60岁以下,负责人应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研究或产业化经历以及组织协调能力。

(三)联系人:产学研科 陈琴陈成鹏, 电话:2830106

专题九院士工作站建设(专题编号:1609)

(一)专题内容

重点支持我市企业以技术需求为导向,引进省内外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作为技术核心,组建院士工作站,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品研发、人才培养等工作,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

3、与1名以上的院士(含1名)已经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院士签约同意与其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4、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5、凡涉及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双方要签订协议和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晰产权归属。

6、对已经与院士建立科研合作关系,或建有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或承担国家、省、市级重大项目的企业,可优先考虑设立。

(三)联系人:产学研科 陈琴陈成鹏,电话:2830106

专题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专题编号:1610)

(一)专题内容

本专题旨在完善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工程技术专业科技队伍,创新运行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工程化、配套化的能力;在科研与产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将工程化和系统集成的技术成果向相关行业辐射、转移与扩散,促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优先支持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的工程中心的建设。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必须是已通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或达到市级标准的工程中心,并且未曾获省、市级工程中心建设经费的资助。

2、项目名称统一为: xxx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即为已认定的工程中心名称+建设。

3、工程中心建设运行良好,至少有一项科技成果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相关科技成果已获得自主知识产权。

4、申报内容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在工程中心建设中取得的成效和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的建设计划。

(三)联系人:产学研科 陈琴陈成鹏,电话:2830106

专题十一:专业镇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专题编号:1611)

(一)专题内容

本专题要求专业镇从本镇的实际情况出发,围绕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内容,提出发展的思路、发展的目标,制定发展的方案和计划,在2-3年内通过实现设定的技术经济目标,推动产业的升级转型,建立专业镇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围绕专业镇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在我市的优势产业集群中,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在专业镇成立具有独立法人的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并形成实体化运营、市场化运作,为专业镇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协同创新支撑平台。

申报单位要求是省、市级专业镇内的独立法人实体,有完善的管理章程,清晰的内部架构,能集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资源为专业镇主导产业服务,其中农业类专业镇服务新型经营主体不少于50个,工业类专业镇服务企业不少于50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该专题的单位必须是省、市级专业镇内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2、申请单位根据专题内容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照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3、优先支持专业镇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高水平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高水平创新资源,充分发挥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

(三)联系人:产学研科 陈琴陈成鹏,电话:2830106

专题十二: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题编号:1612)

(一)专题内容

新型研发机构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形成特色鲜明,产学研紧密结合,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持续发展的组织或机构。本专题旨在培育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为我市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要求

1、注册、设立地。在阳江市内登记注册,具有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性质等的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阳江。

2、举办和投资主体。鼓励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包括通过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等,以及其他投资主体联合共建。

3、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5%。企业举办或设立的研究院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2.5%。

4、研发基础。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5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

5、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常驻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20%以上,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应占研发人员的5%以上。企业举办或设立的研究院常驻研发人员应不少于企业职工总人数5%以上。

6、具有新型的管理体制机制。新型研发机构应具有面向企业服务、围绕市场配置资源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通过提供相关服务促进机构本身良好运转和发展的能力,建立了现代科研机构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7、主攻方向。具有明确的主攻方向,能切实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问题,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通过产学研合作服务企业和产业发展。

8、成果转化能力突出。近1年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方面业绩突出。

(三)联系人:产学研科 陈琴陈成鹏,电话:2830106

专题十三: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专题编号:1613)

(一)专题内容

本专题主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的创建、增强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促进人才团队的集聚、培养和提高研发水平。通过本专题的开展,夯实新型研发机构的研发条件,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其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孵化能力,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壮大。初步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的统计监测体系,进行政策、措施绩效评价和持续改进研究,提升新型研发机构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

(二)申报要求

1.已通过省科技厅评审确认的省新型研发机构可申报本专题。

2、申报专题十二 “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单位可同时申报本专题。当通过专题十二评审,认定为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后进入本专题项目评审。

3、项目名称统一为: xxx(单位名)+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

4、鼓励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本专题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三)联系人:产学研科 陈琴陈成鹏,电话:2830106

四、科技创新环境建设专项

专题十四 阳江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题编号:1614)

(一)专题内容

阳江市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广东省、阳江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围绕省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战略目标,针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及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成果,成为阳江市科技创新的骨干力量。积极培养、引进、稳定和聚集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建成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建立健全管理与运行机制,加强自主创新及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装备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仪器设备,创造条件,争取进入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行列。

(二)申报要求

1、阳江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为科研实力较强、基础条件较好的高校、科研机构,设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人员和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服务于阳江经济社会建设,均可申报。

2、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管理能力较强的领导班子以及素质较好、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学风正派,学术民主,有团结合作和献身科学的精神,有培养高级科技人才的能力。

3、阳江市重点实验室应具备先进的科研条件和设施,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总值200万元以上。

4、阳江市重点实验室应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具有良好的培养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的条件与业绩,综合科研实力较强,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8人。

5、依托单位重视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能给予稳定的支持,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保证市重点实验室正常运行。

(三)联系人:高新科 黄竞,电话:3418428

专题十五:专题五: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专题编号:1515)

  (一)专题内容

  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围绕地区产业创新需求,集成资源、创新机制,探索科技服务新模式,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平;开展技术创新、创业孵化、科技金融、人才培训等专业化科技服务

  (二)申报要求

  1、各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园区创新服务中心、科技服务企业(机构)均可申报。

2、申报单位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定的业务基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联系人:科技服务科 梁国强、何国华

电 话:2830105

专题十六、阳江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项目(专题编号:1616)

(一)专题内容

申报项目团队所从事的行业应属于新材料、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五金刀剪及机械、装备制造业、家用电器、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近年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特色鲜明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符合阳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科研团队由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人员组成,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有明确的产业化计划,能够在未来3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已入选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项目的单位或团队不得再以同一团队或项目申报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

2、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近五年内曾获得市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3、申报团队成员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科研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科研成果产业化前景好;

4、申报团队成员个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系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之后;引进后需在阳江连续工作时间2年以上,引进的成员每年在阳江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全职在阳江工作。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对申请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的合作单位,合作单位是引进和使用创新科研团队的主体,负责提出引进需求、推荐拟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人选,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提供科研与人力资源成本经费、落实配套政策等具体工作,并承担日常监督与管理专项经费的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合同书的要求,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科研团队如发生违反专项经费使用规定的行为,合作单位同时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申报团队入选后,国内创新科研团队成员,应全职在承载单位工作;引进的海外创新科研团队成员,应保证每年至少累计有六个月时间在承载单位工作,原则上不得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且不得调整研究内容和项目目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获得立项的团队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未获得足额支持时,缺口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申报书所列的项目总投资金额及知识产权成果等,均不得减少。

3、申报团队(申报人)应承诺所提供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可靠,保证自主知识产权清晰,并能说明专利技术跟项目实施的关联性。

4、入选团队应承诺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成果落在承载单位,并优先在阳江市内使用。团队形成的知识产权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如团队成员与原单位发生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由申报单位(申报人)与合作单位自行承担责任,由此导致项目不能通过中期评估或按计划推进实施的,将按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停止拨付剩余经费,并按原渠道收回结余经费。

(四)联系人:办公室 陈琳琳 电 话:3417895

五、知识产权发展专项

专题十七、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专题编号:1617)

(一)专题内容

根据我市重点技术领域和产业发展需要,择优扶持一批创新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开发实施,使之形成产品乃至产业,促进高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化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产业化。

(二)申报要求

1、项目所属产业要求

申报项目的产业原则上应属于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包括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生物产业、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各地根据实际,也可推荐本地区的优势传统产业。

2、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应为阳江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本市、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具备探索、总结和推广专利技术实施规律和经验的意愿和能力,其中,省、市知识产权局培育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事业单位优先。

3、项目所涉专利要求

(1)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应是截至2016年6月1日(包括当日)之前授权(以取得专利证书为准),并经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确认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是本产业或技术领域关键或核心技术,技术创新水平在市内本产业中处领先地位,项目的实施能带动相关产品或产业在技术、用途、功能等方面的创新,对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相关产品的附加值及市场竞争力有突出的作用。

(2)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应是申报单位作为现有专利权人的专利;申报单位与现有专利权人不一致的,必须提供专利权人的实施许可证明。

(3)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以往未被纳入广东省、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

4、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登记簿副本;

(4)其他证明材料。

(三)联系人:知识产权科 梁耀辉,电话:3418508

专题十八、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项目(专题编号:1618)

(一)专题内容

培育认定一批阳江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二)申报要求

参照《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粤知〔2011〕41号进行。

1、申请认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至少有一名企业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已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能较好地利用中介机构为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服务。

(2)企业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执行情况良好。

(3)企业重视专利信息化建设和专利信息利用,已建立行之有效的专利信息利用渠道,研发人员会采集和分析专利信息,在利用专利信息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专利战略研究。

(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5)企业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近两年专利申请量在本地区或市内同行业中领先,专利申请量的年增幅在全市平均增幅以上。积极开展专利电子申请,近两年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6)企业重视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30%以上。

(7)知识产权投入力度大。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有关专利申请、维护、诉讼、信息利用、实施、培训、奖励等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营方面的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以下标准:年营业收入高于2亿的,其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要大于营业收入的0.3%;年营业收入低于2亿的,其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要大于营业收入的0.5%。

(8)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企业管理层及研发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以上,员工的培训率达到60%以上。

(9)企业应属县(市、区)知识产权试点企业或重点培育和扶持的企业。所处产业须是国家或省、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

2、申请认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知识产权战略运用初见成效。企业把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企业经营管理总体战略之中,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谋求自身发展、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较强。

(2)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已成为企业整体管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与了企业的研发和战略决策。

(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形成正式规章在企业内部执行。

(4)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能力强。根据实际情况,以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积极建设或拥有专利信息数据库,通过对知识产权信息的利用和分析,掌握当前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并在相关部门合理利用了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的结果。

(5)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应对纠纷能力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按照知识产权制度和规章来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近三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6)知识产权量多质高。研发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重要核心专利;近三年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在市内同行业中领先,专利申请量的年增幅在全市平均增幅以上,积极开展专利电子申请,近三年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申请了国(境)外专利。商标在市场上有较高信誉和公众认知度,积极创建或拥有驰名商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有在国(境)外申请和注册商标。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

(7)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企业销售收入在市内同行业中领先,并且保持连续两年赢利,产品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市内同类产品前列,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8)知识产权投入力度大。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有关专利申请、维护、诉讼、信息利用、实施、培训、奖励等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营方面的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以下标准:年营业收入高于2亿的,其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要大于营业收入的0.5%;年营业收入低于2亿的,其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要大于营业收入的1%。

(9)知识产权工作特色鲜明。重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的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工作形成特色,具有示范带动效应,有推广应用价值。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

(2)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机构所获荣誉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

(四)联系人:知识产权科 梁耀辉,电话:3418508

专题十九、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项目(专题编号:1619)

(一)专题内容

推动本市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扶持企业向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以点带面促进该标准在全市企业的贯彻实施。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

阳江市内依法注册或成立的企业,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自主知识产权,同等条件下对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优先支持。

2、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所获荣誉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联系人:知识产权科 梁耀辉,电话:3418508

专题二十、知识产权服务提升项目(专题编号:1620)

(一)专题内容

支持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及维权援助工作,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重点支持针对阳江产业集群和市内举办的各类经济技术贸易展会提供服务的项目。更好地实现知识产权服务对我市产业创新的激励效能,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为本市内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

(2)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

(三)联系人:知识产权科 梁耀辉,电话:3418508

附件2:

2016年度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2 2016年度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人 牵头申报单位 投资总额 预计经济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起止年月
总投入 市科技局资金 自有资金 贷款 其他政府部门投入 其它 累计年新增产值 累计年新增利税
申报专题:
小计:
申报专题:
小计:
申报专题:
小计:
申报专题:
小计: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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