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当前,我市专利转化运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专利转化率低、激励不足、机制不畅、与企业需求结合不紧密、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制定《阳江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细则》,有利于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更好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技术、资本、人才、数据等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机聚合,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阳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
——加强组织实施。坚持党对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研究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2023年启动第一批专利产业化项目,逐年滚动扩大实施范围和成效。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4〕8号)
——加强组织实施。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任务落实。各地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辖内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有计划、分步骤推进落实。
三、主要内容
《阳江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细则》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部署了十项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明确了专利转化运用行动的服务对象、实施主体、工作分工以及支持保障、组织管理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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