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号),对阳江市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合理保护与利用全市国土空间资源,为实施深度“融湾”、城乡协调等战略提供空间保障,支撑阳江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广东省、阳江市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制定《阳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背景和意义
目前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规划在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等问题。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明确、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大的发展趋势,通过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二、《规划》的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着力建设绿美阳江,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
区域协同、城乡统筹。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共建珠江口西岸都市圈,推动深度“融湾”。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强化城乡一体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要素保障、集约发展。坚持“多规合一”,高效配置城乡空间资源要素,推动内涵式集约发展,为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留足空间。
以人为本、品质营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感与获得感。
传承文化、彰显特色。传承阳江海丝文化、漠阳文化等,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整合山海泉湖林洞等优质资源,彰显山海兼优的城市特色风貌。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贯彻落实全省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衔接《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各项战略目标,落实《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指标要求,建立阳江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指标体系,着力将阳江打造成为“沿海经济带的深度融湾先行区、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海洋城市”。
(一)国土空间格局。以国家、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为引领,立足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划定落实“三区三线”,深化细化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与生产力空间布局,加快构建保护与开发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二)农业空间。落实国家管控要求,全方位夯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空间基础,不断优化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农业空间布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合理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统筹山海城田乡村振兴布局,推动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生态空间。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蓝绿生态屏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要求,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阳江。
(四)城镇空间。坚持内涵式集约发展,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合理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城市空间资源要素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提升城市建设环境品质,打造集约高效、宜居宜业的城镇空间。
(五)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中心城区开发保护格局,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区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合理引导功能结构与形态管控,精细化配置居住、产业、公共服务等空间资源,提升城区综合承载能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空间,建设精美城市。
四、《规划》的保障措施
《规划》构建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形成全域管控、分层分级、上下衔接的规划传导体系,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监测预警机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完善配套政策保障,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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