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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4-12-30 13:34 【字体: 】 浏览量:-

  为规范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提升科研项目资金效益,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就制定文件的政策解读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23〕3号)的有关条款,完善我市科技项目管理,我市《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阳科通〔2018〕78号,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实施期已到期,现重新制定管理办法,形成《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23〕3号)。

  三、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办法》有总则、职责分工、项目资金支出范围、预算编制与评估评审、预算执行与决算、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附则共7章,三十九条。

  (一)第1-4条。强调了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的意义,明确了适用范围及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原则。

  (二)第5-9条。明确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部门和市级财政部门的职责权限。

  (三)第10-15条。明确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范围和支出明细。

  (四)第16-17条。明确项目预算编制、审核程序、标准、期限等要求。

  (五)第18-31条。明确项目资金预算执行与决算事项,包括项目资金拨付、调剂、结转结余、决算、管理等。

  (六)第32-37条。一是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职责、违规处理、绩效评价要求和评价结果运用;二是明确市级财政部门对财会的监督协调、违规处理等。

  (七)第38-39条。明确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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