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阳江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7-19 09:43 【字体: 】 浏览量:-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7月15日印发了《阳江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促进我市公共资源有效利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文件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管理范围、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管理程序和附则五个部分内容,共二十二条。

  (一)总则。该部分阐述了《管理办法》制定背景、制定指导思想,概念定义和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应遵循原则。

  (二)管理范围。该部分列出了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范围,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三)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该部分介绍了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协调机制,详细规定了我市各有关部门在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领域的职责分工,明确了我市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四)管理程序。该部分构建了建立台账、年度计划、编制方案、组织听证、价值评估、选定主体、签订合同、收入上缴、对历史问题处理9个方面的管理体系,较为详细,操作性强。

  (五)附则。该部分补充了《管理办法》的相关说明,并明确了实施期限为三年。

  三、政策实施后带来的社会效益

  该《管理办法》拟定了公共资源使用原则,界定了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范围,划分了我市各有关部门和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规范了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管理程序,通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提升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文档附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