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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来源: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8-30 17:21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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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广东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目标任务和《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有关工作部署,有效加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进一步提升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阳江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0年以来,通过实施《阳江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我市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大幅减少,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有效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在全球变暖、极端天气常态化的背景下,叠加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全市地质灾害仍将呈多发态势。面对严峻复杂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醒,聚焦地质灾害防治关键问题,在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风险管控等环节抓紧补短强弱。

  2023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广东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了6大工程、19项重点措施,健全了政策保障,着力提升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2020年8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阳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7-2025年)》印发实施,以构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为主线,规划建设“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科技支撑和体制机制建设”等五个方面15项重点工程,为我市“十四五”时期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为贯彻落实省关于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推动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落地实施,我市制定出台《方案》,努力提升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过程

  2023年3月,市自然资源局启动《方案》编制工作。经过实地调研、政策研究和专题讨论,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市自然资源局系统内部意见修改完善后,进一步征求了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15个行业部门、单位意见,并与相关单位就反馈的修改意见进行了沟通协调,均已协商一致并修改完善。

  三、工作目标

  2025年年底前,完成1个镇(街道)的1∶10000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6处大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21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实施一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行业风险点综合治理工程,健全完善专群结合、科学精细、快速响应的监测预警和技术支撑体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防灾避险、科技支撑、制度保障等,汛期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显著增强,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进一步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调查评价工程。

  (二)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工程。

  (三)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工程。

  (四)实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攻坚工程。

  (五)实施地质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6.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保障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做好资金保障。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要统筹财力,压实责任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其投入资金,强化风险隐患治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监管机制,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用滥用。

  (三)加大政策支持。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要推进落实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加快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等环节,推动项目尽快实施。

  (四)强化监督评价。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执行慢的县(市、区)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防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或部门进行通报表扬。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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