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 English |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2-07-15 10:26 【字体: 】 浏览量:-
转载分享: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神,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市科技局组织修订了《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就《细则》政策解读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科技形势发生较大变化,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在科技领域“放管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单位科研自主权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原《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则》(阳部规〔2015〕13号)中的部分规定已不适用。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最新文件精神,释放科研活力,有必要通过重新修定《细则》,对里面的主要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使之适用现行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助于进一步强化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实施单位项目高质高效实施。

  二、主要依据

  (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细则>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1〕3号)

  (二)《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则》(阳部规〔2015〕13号)

  三、主要内容与特点

  《实施细则》15条,主要包括总则、任务书的内容和格式、任务书的签订和审核、任务书的变更管理以及附则等五方面内容,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第1-3条明确了《实施细则》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相关定义。任务书用于规范和明确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等的权、责、利关系,以及项目的任务、目标、经费预算等内容,是项目经费使用、中期评估、绩效评价、审计检查、验收(终止)结题等科技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

  (二)第4-5条明确了任务书的内容和格式。不同计划类型、不同资助强度的项目适用不同格式的任务书,任务书的示范模板、签订流程等由市科技局统一制定。

  (三)第6-10条明确任务书签订的主体、流程、填写要求和审核要求等。任务书各签订主体在纸质任务书上签章完毕后,任务书即为生效。

  (四)第11-14条明确任务书变更的类别、变更申请和审核要求等。任务书变更审批表作为项目任务书的有效部分,在项目过程管理和结题时一并作为基本依据。

  (五)第15条规定了《实施细则》有效期。本细则有效期5年。

  四、修订后办法与原办法的主要区别

  (一)名称变动

  原《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则》修订后为《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任务书签订的主体有变动

  任务书中甲方为市科技局;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

  (三)项目起止时间有变动

  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等没有特别要求的,科技计划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为1-3年。项目承担单位应准确填写项目执行的起止时间,其中项目执行的起点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或立项当年内。

  (四)项目经费的变更

  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科研经费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各项费用调剂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批;合作单位间预算调剂由项目承担单位与参与单位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后办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总体把关,并按新的协议办理经费划转,相关材料向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报备。项目总预算调整由市科技局党组会议审批,调减幅度一般不得大于原任务书规定总投入经费的20%。


文档附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