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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来源: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2-06-30 09:32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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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措施》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40号),帮助我市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阳江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分服务业、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疫情防控6部分,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二、《措施》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业

  在增值税方面,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2022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

  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在金融领域,运用再贷款、在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加快运作阳江市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对受疫情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流动性困难的小微企业提供应急转贷支持,降低企业转贷成本。

  对餐饮、零售、旅游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予以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

  1. 给予员工核酸检测补贴

  2022年原则上给予餐饮企业、零售企业、旅游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餐饮企业、零售企业、旅游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2. 针对餐饮企业

  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

  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给予阶段性服务费优惠。

  3. 针对零售企业

  将支持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一个上行(农产品上行)”和“三个下沉(供应链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务下沉)”。

  4. 针对旅游业

  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按照100%的暂退比例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支持全市重点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文化艺术院团、演出场馆等文旅企业以及文旅促消费活动申报省财政纾困资金扶持。

  (三)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

  2022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含地方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四)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

  建立精准监测机制,做好口岸、机场、港口、冷链运输等重点行业“应检尽检”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工作。

  对于快递外卖、餐饮等面向公众大众的特定服务场所和“暴露性”服务行业的一线工作人员,开展抽样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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