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阳江市全方位深入推进“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已实现系统全流程审批,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还存在耗时长、项目分类不明细等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切实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审批和管理体系,为进一步推进阳江市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优化阳江市营商环境,亟需修订相关条款。
二、修订依据
《阳江市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修订版)》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和《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阳府〔2019〕39号)相关内容,结合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实际进行修订。
三、主要修订内容
《阳江市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修订版)》共七章31条与原实施细则保持不变,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对原实施细则描述的内容与组织实施过程中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修改;二是对一些职能已调整的修改为现实施部门;三是修改审批时限,把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由90天以内修改为55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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