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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解读
来源:阳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时间:2021-12-31 17:36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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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一是《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标投标交易规则》(阳府〔2016〕43号)2016年发布实施,今年已到有效期,随着近年来国家和省修订了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我市《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有了新修订。

  二是近年来国务院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电子招标投标工作呈现全面推进之势,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是中央惩防体系规划、工程专项治理,以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提高采购透明度、节约资源、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有效降低市场各主体的交易成本,提升招投标监管服务质量和效率,遏制了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迹象表明,亟需对原《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标投标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行补充修订,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提供规范依据。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版)

  (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20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年修正)

  (五)《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18年修订)

  (六)《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阳府〔2021〕11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规则(送审稿)》包括总则、电子交易程序、应急管理规定、相关管理规定、附则共五章37条。

  (一)总则,共5条。具体包括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原则、监管职责、部门职责、流程等。

  (二)电子交易程序,分五节,共19条。具体包括:

  1. 规定电子招标交易登记和上传文件要求等;

  2. 规定网上投标的条件、内容、要求、投标保证金等;

  3. 规定电子开标的条件要求等内容;

  4. 对评标委员会的规定要求、流程、特殊情况的处理等;

  5. 规定中标后的结果确认和合同签订等。

  (三)应急管理规定,共3条。具体规定了暂停开标、中止或终止开评标的情形,以及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

  (四)相关管理规定,共7条。具体包括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责任承担管理,法律效率,评标(定标)监督等。

  (五)附则,共3条。具体包括遵照执行、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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