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已于2019年5月底前取消施工合同备案事项。为修改不符合以上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全力配合我市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江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了《阳江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 制定的必要性和总体框架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建立健全工程造价数据库,认真学习借鉴佛山、惠州等省内兄弟市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
(二)总体框架
本《办法》分四章,共十五条,附件二个。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是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适用对象、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二价备案工作行政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第四条至第七条是对二价备案的工作性质、备案资料要求、备案审查时间等总体规定。第二章招标控制价备案,第八至第十一条的内容是规定招标控制价备案资料报送时间、备案程序、备案时应提供的资料、备案审查内容、备案表发送对象等。第三章竣工结算价备案,第十二至第十五条的内容是规定竣工结算价备案资料报送时间、备案时应提供的资料、备案表发送对象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变更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第四章附则,说明本办法施行时间及施行期限。
三、《办法》的主要依据
(一)、《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设部令第89号)
(三)、《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205号)
(四)、《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
(五)、《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清单预算管理规程〉的通知》(粤交基 〔2013〕899号)
(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阳府〔2015〕76号)
(八)、阳江市机关编制委员会《市编委关于印发阳江市工程造价站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阳机编〔2013〕41号)
四、对重点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适用范围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建等建设工程,均应施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竣工结算价的备案工作,本《办法》所称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是指使用国有资金(包括国家融资资金)50%及以上,或者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际拥有控股权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关于招标控制价备案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并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备案是强化工程造价计价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招标投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实行招标控制价备案,是提高招投标质量的需要,能有效推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计价规定全面贯彻执行,提高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编制人员对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重视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有效解决招标控制价与招标文件中相关计价条款发生冲突问题,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
(三)、关于竣工结算价备案
竣工结算是反映工程造价计价规定执行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的最终文件。竣工结算价备案可加强对工程竣工结算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建设工程久拖不结,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便于行业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机构随时掌握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对编审单位和人员的编审行为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通过竣工结算价备案工作,可为造价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造价数据库提供大量的信息,提高造价信息的管理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服务建筑市场,为政府制定建筑经济政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冯大信
联系电话:13719879236、3428893(办)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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