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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江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0-01-13 10:14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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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根据市的部署,我局牵头起草了《阳江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实施意见》)。现就《科技创新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说明如下:

  一、起草《科技创新实施意见》的历史背景、必要性和依据

  《科技创新实施意见》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号)的内容,结合近年来的科技法规、政策和我市实际,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基础上细化,提出了比较具体的实施意见,其中我市尚没有条件实施的行动不予保留。《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按照科技创新和产业成长规律,以服务创新为主线,提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各项行动举措。初稿出来后,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基本采纳。

  三、修订后办法解读

  《科技创新实施意见》共提出十二条具体意见,具体如下:

  一是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中心对接。提出鼓励我市企业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二是加强与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是推进创新人才高地建设。提出落实人才政策举措。

  四是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提出支持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举措。

  五是加快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提出推进阳江高新区建设意见,鼓励各县(市、区)创建省级高新区。

  六是加大企业创新普惠性支持。提出进一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举措。

  七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出支持科技成果交易和转化举措。

  八是促进科技金融融合。建立阳江市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金融服务专项行动。推动开展科技信贷特色服务。

  九是加强科研用地保障。提出优先保障重大科技项目用地举措。

  十是加强重大专项建设推动区域创新发展。围绕打造千亿元级产业布局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十一是加强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建设。建立健全职责明确、高效协同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加强对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教育。

  十二是持续加大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提出加强科技部门职能改革,逐步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技计划项目制度。增强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自主权,简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推动项目管理由重过程管理向重项目目标和标志性成果转变。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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