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推动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有效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我市行政审批职能,创新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局起草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二、主要内容
本《意见》有两方面内容,主要内容分述如下:
(一)调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额。明确单个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比例和金额。
(二)降低商品房预售款申请使用条件。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中约定,预售许可项目完成工程总承包内容(含电梯工程)及燃气工程后,监管账户的最低预留资金比例由10%调整为5%;在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后,预留资金比例由5%调整为2%等。
三、《意见》使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包含江城区、阳东区、高新区、海陵区、滨海新区、阳春市、阳西县)内在建在售的房屋建筑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谢权力
联系电话:0662-342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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