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借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做法,联合牵头制定了《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规程》(试行)。
一、起草背景
深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落实每个审批阶段“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工作要求,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包括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以及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一个窗口”“一站式”服务和管理,打造便捷高效的办事和营商环境。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
3、《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阳府〔2019〕39号)
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程规程的通知》(粤建改办〔2019〕33号)
三、起草过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借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做法,根据《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于9月上旬启动文件起草工作。初稿形成后,分别向7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局等45个部门征求意见建议。此外,《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10月15日通过窗口服务场所布告栏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阳东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局等29个单位没有意见的反馈意见。最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根据《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程规程的通知》(粤建改办〔2019〕33号)形成了《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规程》(试行)。
四、《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规程》(试行)主要包括:窗口设立、服务流程、制度建设和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内容。第一部分明确设立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第二部分规范“一窗受理”服务办事流程,第三部分提出了“一窗受理”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进一步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规程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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