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家政服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去年视察广东时强调“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家政服务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一件一件办好”。李克强总理今年两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部署推动家政服务工作。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强调,要结合实施“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等,带动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流动,更好牵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李希书记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加快推进家政服务工作。马兴瑞省长指示要求抓紧研究提升我省家政服务质量。8月15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21号)出台。8月19日,市政府批示,由我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预期效果
实施“南粤家政”工程,有利于帮助无技能或技能不足的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促进农民技能就业、脱贫致富;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家政服务领域有效供给不足等问题,推动全市家政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融合和转型升级,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推动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重大战略部署的实施;有利于刺激消费升级,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助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建设富美阳江。
三、具体措施
(一)实施“南粤家政”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包括4条具体措施:1.加大技工院校培养培训力度。2.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3.加大校企合作培养培训力度。4.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培训合作。5.建立技能培训标准和多层次技能评价体系。
(二)实施“南粤家政”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包括3条具体措施:1.促进多渠道就业。2.促进创业带动就业。3.推进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
(三)实施“南粤家政”品牌创建行动计划。包括3条具体措施:1.打造一批家政服务品牌。2.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3.选树一批家政服务典型。
(四)实施“南粤家政”权益保障行动计划。包括3条具体措施:1.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秩序。2.加强家政行业诚信建设。3.加强劳动保障和权益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