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和规范我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助力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6)》《农村科技特派员助力“百千万工程”管理工作指引(2024-2026年)》,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阳江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倡导推进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凝结着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深邃思考和实践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寄予了很高的期许和关怀,省、市也高度重视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省科技厅于2023年底出台了《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6)》,部署、落实了新一轮全省重点帮扶及巩固提升镇农村科技特派员“一对一”组团式帮扶全覆盖工作。为加强农村科技特派员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重要作用,根据《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省科技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村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在新一轮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全面铺开阶段,制定《管理办法》,将有利于相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农村科技特派员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重要作用。
二、制定依据
(一)《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6)》
(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落实“百千万工程”开展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重点派驻任务(2024-2026年)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农村科技特派员助力“百千万工程”管理工作指引(2024-2026年)》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6章,20条,主要包括总则、工作职责、选派条件及程序、管理评价、激励措施以及附则等6个方面内容,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目的、办法适用范围等内容。
(二)第二章“工作职责”。明确了市、县(区)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派出单位、对接主体和农村科技特派员等单位、人员职责。
(三)第三章“选派条件及程序”。明确了农村科技特派员符合条件,以及选派程序。
(四)第四章“管理评价”。明确了工作监督考评的相关要求。
(五)第五章“激励措施”。明确了对农村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相关激励政策及奖补措施。
(六)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实施时间和解释部门。
四、主要特点
(一)体现最新要求。《办法》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体现了国家、省、市的最新要求。
(二)实行分级管理。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主要管理单位包括市、县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派出单位、对接主体等,《办法》中明确了各主体职责义务并实行分级管理。另外,明确专项资金实行“包干制”,由派出单位专账核算,统筹用于派驻任务工作开支,体现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也有利于调动派出单位的积极性。
(三)注重宣传培训。《办法》提出了农村科技特派员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的相关参与部门和单位、具体内容和要求,有利于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的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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