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的任务要求,2015年,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阳民〔2015〕39号),执行惠民殡葬措施,结合我市实际,2021年对该方案重新修订。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关于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继续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共分为免费对象的范围、免费殡葬服务项目及标准、实施时间、办理程序经费来源及结算办法、监督管理六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一)免费对象的范围
(二)免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标准
(三)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
(四)办理程序
(三)无名、无主遗体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名尸体处理通知书进行处理,其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除费用由殡仪馆填写《阳江市户籍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申请表》,经属地民政部门审核,按户籍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标准执行,超出部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各殡仪馆要及时、完整地保存相关的办丧资料,整理归档以备市、县两级民政和财政部门检查。
五、经费来源及结算办法
六、监督管理
明确部门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民政、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审核管理,定期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绩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虚报冒领减免费用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内容和办理程序,确保该项免费措施落到实处。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