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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工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阳府〔2015〕36号)
来源:市府办公室 时间:2015-07-08 15:42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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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阳江市工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577

 

  阳江市工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关于实施工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工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粤府201535号)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行动思路。

  根据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思路,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明确我市三年攻坚目标和任务,以工业加快发展、转型升级为目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新一轮技术改造为主抓手改造提升现有产业,以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和产业园区为重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工业在促进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中的主力军作用,以工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

  (二)指导原则。

  ——创新引领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工业创新体系,强化协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大力引进来、走出去,突破制约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工业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

  ——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工业领域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综合运用财税、产业、金融、土地、人才、贸易等政策,引导生产要素向工业高端领域集聚。全面推进工业领域深化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高端化智能化与集约化绿色化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先导和牵引作用,通过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转变。完善产业链条,提升配套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坚持高端引进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由价值链中低端向高端提升,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调整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支持现有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技术改造,增资扩产,提高效益,提升存量工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以先进装备制造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推动建设工业发展平台和载体,引进和发展高端生产力,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主要目标。

  2017年末,我市工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步伐进一步加快,在全省特别是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的地位明显提升,综合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形成具备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工业体系,稳步实现工业强市的目标。

  ——效益明显提高。到2017年末,实现工业投资从2014385亿元增长到630亿元,年均增长18%左右;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468亿元增长到710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实现增加值增量242亿元,其中全市产业园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187.6亿元增长到370亿元,年均增长26%;全市实施新一轮工业技改投资从201440亿元增长到90亿元,年均增长32%左右;全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从2014年的44.6亿元提高到90亿元,年均增长27%左右。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17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升到1.3%;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年均增长10%;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8%;工业企业PCT(专利国际合作协定)国际专利申请量逐年增长。

  ——工业结构持续优化。到2017年末,全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014年的9.5%提高到13%以上;工业骨干企业加快做大做强,全市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工业企业达到2家,50-100亿元工业企业6家左右,10-50亿元工业企业12家左右;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攻坚行动

  (一)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打造工业转型升级新引擎。

  1. 工作目标。

  2017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16%;工业企业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等达100家左右;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等50家左右,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2家以上,涌现出一批创新能力强、规模大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

  ——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8%,增加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9家以上,其中增加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达到6家左右。 

  ——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12%,增加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10家以上。其中增加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达到6家以上。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1家以上。

  ——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16%,大型工业骨干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增加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达到10家以上,其中增加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达到6家左右,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1家以上。

  2. 重点任务。

  ——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发挥创新骨干作用。实施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支持工业骨干企业创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组建重点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开展前沿先导技术研发和重大战略产品开发。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实施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在先进制造业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政府〕

  ——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孵化器。建立健全各种类型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创新服务。参照省的方法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财政资金补助制度和风险补偿制度。充分发挥创新科技三项经费基金引导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科技创新后补助制度,引导中小微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技术服务以及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组织科技成果产业对接活动,支持工业骨干企业牵头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激励机制,支持和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人员积极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推广和产业化工作。加快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一批重点工业企业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及区域品牌培育试点。〔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支持以企业为主导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依托行业领军企业、省内高水平科研院所、高校,整合创新资源,推动建设一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促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联合产业化需求方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提升集成创新能力。推进金融、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重塑工业转型升级新优势。

  1. 工作目标。

  2017年末,全市三年累计引导25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的企业50家),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50%以上;三年累计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220亿元,年均增长32%左右;累计完成工业投资1600亿元,年均增长18%左右。

  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

  ——2015年,引导7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企业10家。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55亿元,带动工业投资450亿元。

  ——2016年,引导8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企业20家。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75亿元,带动工业投资520亿元。

  ——2017年,引导1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企业20家。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90亿元,带动工业投资630亿元。

  2. 重点任务。

  ——引导企业扩产增效。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项目增加投资,引导企业重点投向优质技术改造项目,扩大生产规模。支持企业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等进行整体技术改造,推广共性适用技术,带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企业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改造提升现有产品,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推动企业设备更新。支持劳动密集型行业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在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的行业全面推行“机器换人”。推进优势传统工业企业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实施设备更新。落实市有关进一步加快阳江机械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推广应用首台(套)装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支持企业信息化、智能化成果应用,改造企业生产工艺和业务流程,提高企业创新水平、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扩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规模,在金属制品(五金刀剪)、食品(水产品)、新型建材、机电、纺织服装、中医药等行业开展两化融合专项行动,推动一批传统工业企业与信息技术企业开展交流对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以股权投资、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工业领域质量认证、试验检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建一批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支持现有平台的升级改造,推动我市“中国(阳江)高端不锈钢产业基地”申报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业示范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开展技术改造投资动态监测和服务。配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构建并启用全省技术改造投资监测系统,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动态监测。引导企业和社会投资方向。积极配合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形成上下联动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支撑格局。组织政银企技术改造项目对接活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技术改造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阳江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提升我市产业园区发展质量,培育工业转型升级新增长极。

  1. 工作目标。

  2017年末,我市装备制造业三年累计实现投资395亿元;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从2014年的44.6亿元提高到9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7%;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游艇研发与装备制造、风能发电装备制造、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华南地区重要原材料供应基地等产业链,成为国内领先、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至2017年末,全市三年累计推动2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2017年末,我市省级产业园区三年累计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187.6亿元增长到370亿元,年均增长26%;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从2014年的40%提高到50%以上。

  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

    ——2015年,新引进1个以上投资额超10亿元的先进装备制造龙头项目,实现装备制造业投资110亿元左右,实现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55亿元左右,推动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产业园区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90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40亿元,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4%

    ——2016年,新引进1个以上投资额超10亿元的先进装备制造龙头项目,实现装备制造业投资130亿元,实现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70亿元以上。推动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产业园区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00亿元,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8%

    ——2017年,新引进2个以上投资额超10亿元的先进装备制造龙头项目,实现装备制造业投资155亿元,实现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90亿元以上。推动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产业园区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10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70亿元,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52%

  2. 重点任务。

  ——开展专项招商。落实政府招商引资主体责任,积极实施《阳江市先进装备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行动方案》,跟进对接我市党政代表团招商引资活动的洽谈成果,并以我市从全国先进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名单中筛选的目标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对接活动,主动上门招商,精准招商。重点引进一批带动性强的先进装备制造龙头项目和一批“高、精、专”产业链配套项目,形成较完善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配套体系。引导全市产业园区依托资源、市场、乡贤等优势,加强与珠海市的合作共建,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园区产业集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逐项跟踪落实新引进的先进装备制造重大项目,协调解决制约项目落地建设的各类问题,推动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建设、早日投产。对我市省级产业转移园区及其它工业园区优质项目立项、用地、用海、环评等工作加强指导,支持园区优质项目加快落地、加快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海洋渔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实施“机器换人”计划。以金属制品(五金刀剪)、机电、纺织服装、新型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推进工业机器人示范应用。选择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试点,鼓励企业使用大型控制系统、自动化生产装配线等智能化制造装备,推进生产线数字化改造,建设自动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政府〕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编制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各自产业发展优势和基础,规划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集聚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配套建设,依托先进装备制造龙头项目,引导相关产业链配套项目集聚发展。同时推动我市各大产业园区完善规划,依托龙头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吸引配套项目集聚,打造一批空间布局合理、主导产业突出的专业园区。〔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形成工业转型升级新模式。

  1. 工作目标。

  2017年末,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4年下降10%,累计实现电机能效提升12万千瓦。推动30家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完成省下达的节能降耗、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

  ——2015年,实现电机能效提升8万千瓦。推动1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5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2016年,实现电机能效提升2万千瓦。推动1个左右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1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进度目标。  

  ——2017年,实现电机能效提升2万千瓦。推动1个以上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15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省市县企业四级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实现地市区域平台全覆盖。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进度目标。

  2. 重点任务。

  ——扎实推进工业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节能预警和考核问责制度,定期通报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按期完成电机能效提升节能改造任务。加快推进省市县企业四级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推进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效对标。加强工业节水工作,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全面推动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强化燃煤电厂、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的脱硫脱硝运行管理和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排放的综合治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推动一批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争取珠海(阳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重点推进钢铁、新型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通过国家、省、市项目扶持、建设产业基地、开展项目对接等方式,在我市培育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设备(产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完善落后和过剩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强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差别电价、准入条件、行业标准等政策措施,促进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退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金融局、阳江银监分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国家、省、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实施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审批程序标准化清单和政府监督管理清单,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民间资本投入工业领域。〔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营造工业创新发展环境。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和工业领域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创新能力。加大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优化科技创新投融资环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发挥知识产权法院作用,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快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开辟企业事项绿色通道,在工业企业投资建设重大项目立项、环境评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将符合条件的工业重大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纳入省重点项目。积极保障重点工业企业用地,由市统筹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根据重大项目配套产业链关联项目需要,优先安排相应用地指标;积极向省争取工业用地指标支持,在省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支持优质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先进装备制造业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进一步完善“三旧”改造涉及的规划管控、税收优惠、纠纷调处、金融支持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一是优先安排优质技术改造项目、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申报国家、省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对制约项目建设的主要因素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积极为企业争取国家、省财政扶持。二是积极为我市产业园区争取省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专项资金,用以支持我市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通过清理、统筹市财政现有扶持政策,以基金、股权投资、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进一步激活现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带动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工业转型升级攻坚行动。〔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及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为前提,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智能制造等领域重大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金融资本、风投资金及民间资本集中投向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鼓励引导优质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渠道增加金融支持,为阳江地区引入外部资金,优化辖区融资结构,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市金融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监分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强化工业人才支撑。统筹并制定实施高效灵活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配合省有关部门积极实施“南粤百杰培养工程”“博士后培养工程”等重大人才项目,重点支持工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支持高等院校与我市重点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依托企业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实训基地、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推进职业院校对接企业工作,支持职业院校探索建立院校和企业共同培养技能人才的“校企双制”办学制度。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训职业技术人员,健全工业企业参与制度,联合培养面向生产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实施工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攻坚战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落实目标任务。市政府将工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攻坚战2015年度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见附件2)。20162017年度目标,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省下达指标于当年3月底前分解落实到各地。各地要将工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三)开展跟踪服务。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重大工业项目动态跟踪机制,切实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5月底、11月底前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项目建设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定期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落实行动计划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参照珠三角规划纲要和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评估考核体系,牵头制定行动计划的重点考核指标。对完成重点考核指标较好的县(市、区)给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指标的,由市政府领导约谈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

 

  附件:1. 阳江市工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主要目标总表

阳江市工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攻坚战

三年行动方案主要目标总表

总体目标

指标名称

2015

2016

2017

备注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

538

618

710

年均增长15%左右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1.15

1.2

1.3

——

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10

11

13

三年累计提高3.5个百分点左右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15

20

25

——

重点攻坚行动目标

 

指标名称

2015

2016

2017

备注

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

8

12

16

——

新增工业企业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其中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家)

96

106

106

三年累计增加29家(18家)左右

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

工业投资(亿元)

450

520

630

三年累计1600亿元

工业技改投资(亿元)

55

75

90

三年累计220亿元

开展技改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企业)(家)

70

10

80

20

100

20

三年累计250家(50家)

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

装备制造业投资(亿元)

110

130

155

三年累计395亿元

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亿元)

55

70

90

年均增长27%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家)

6

7

7

三年累计20

提升

产业园区发展质量

产业园区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90

100

110

三年累计300亿元

产业园区完成工业增加值(亿元)

240

300

370

年均增长26%

产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44

48

52

三年累计提高12个百分点左右

推进工业绿色发展

实现电机能效提升(万千瓦)

8

2

2

三年累计12万千瓦

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个)

1

1

1

三年累计3个左右

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家)

5

10

15

三年累计30

 

     2. 阳江市工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5年度目标分解表

重点

攻坚

行动

一、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

二、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

三、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园区发展质量

四、推动制造业

智能化

五、推进工业

绿色发展

 

 指标

 

 

 

 

地区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家)

工业投资(亿元)

工业技改投资(亿元)

开展技改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企业)(家)

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亿元)

装备制造业投资(亿元)

产业园区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

年产值超亿元智能制造骨干企业(家)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家)

实现电机能效提升(万千瓦)

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个)

合计

16

450

55

7010

53

110

88

0

6

8.5

1

江城区

3

70

9

112

5

10

13

——

1

3.5

0

阳东区

4

194.5

20

202

5

16

15

——

2

3.9

0

阳春市

3

98

17

202

20

22

15

——

1

0.9

0

阳西县

3

44

5.5

112

3

20

15

——

1

0

0

海陵试验区

1

0.5

0.2

20

0

0

0

——

0

0

0

阳江高新区

2

43

3.3

62

20

42

30

——

1

0.2

1

  注:2013年至2015年省下达我市实现电机能效提升总任务为15万千瓦,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继续按上述分解任务完成,已完成任务的县(市、区)按上述新分解的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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